九江新闻网讯大学生暑期打工可以锻炼自身能力,还能获得一些收入,本是件好事。但大学生小张却向浔阳晚报记者反映,他在一家餐馆干了20天,现在一分钱工资都没拿到。
工作了20天,工资全被扣光
据小张介绍,暑假他在家待了一段时间后,决定找一份暑期工。于是,7月3日,小张找到同学小陈一起到一家餐馆应聘服务员。“按照约定,我们每天11时开始工作,一直到晚上9点,虽然时间比较长,但是下午如果没有客人可以休息。”小张告诉浔阳晚报记者,当时餐馆的负责人要求他们一直干到8月4日,每天的工资为90元。
“7月23日,我父母说要带我出去旅游。下班后,我找到餐馆负责人,要求结算工资,但对方却表示除非我按照约定干到8月4日,否则工资全部要被扣光。”小张说,当时他与负责人发生了争吵,最终同学小陈也气不过,当天就表示“不干了”。
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小张承认,此前他确实承诺过会干到8月4日,自己是违约在先。但他认为自己已经工作了20天,十分辛苦,希望老板按照实际天数支付劳动报酬。
昨日中午,浔阳晚报记者跟随小张来到了他此前工作的餐馆。对于此事,一名自称是店长的董姓女子表示,小张和小陈刚来的时候,餐馆并不忙,而他们离职时正是餐馆最忙的时候。“他们没有履行约定,那就没有钱。”不过店长也表示,小张和小陈对待工作确实很认真,她也会与老板沟通此事,帮两人争取一些工资。
暑期打工,谨防用工陷阱
昨日14时许,浔阳晚报记者接到了小张打来的电话,小张表示,店长在与老板沟通后,给两人各发放了1600元工资。对于这个结果,小张和小陈都表示能够接受。
浔阳晚报记者了解到,很多学生为了锻炼或增加收入补贴家用,会利用暑假时间来打工。但纠纷也随之而来,本报就报道过多起暑期工的纠纷。对此,浔城一名律师表示,学生暑假打工应谨慎选择企业,规避打工陷阱。“首先,应选择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企业;其次,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找工作,一定要找有资质的职业介绍机构。”
律师告诉浔阳晚报记者,有些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入职时缴纳押金,求职者也容易掉入以职业介绍为名而骗钱的陷阱,“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大学生还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招聘应聘双方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双方权益并不受《劳动法》保护,一旦产生纠纷,权益受到损害一方应该保留好相关工作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说道。
(浔阳晚报记者 李超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