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子去某酒店应聘,酒店经理要求她写一份一旦怀孕就自己主动辞职的书面保证。该女子一怒之下将自己的遭遇投诉到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近期,重庆市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针对上述投诉进行了回复,表示酒店已经与该女子针对投诉问题进行了协商处理,同时已向该单位进行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要求该单位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在求职的过程中,女性经常会被问及是否有生育计划,甚至被强迫签订几年内不生育的保证书,如果在保证期限内怀孕,则主动申请辞职。
在职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很多女性迫不得已接受了企业的要求,也有一些女性不肯妥协,只能放弃了工作。
当下,我国大部分家庭依然保留着女人主内的传统习惯,在打理家务、照顾孩子等事情中,女性往往承担了更多的责任、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那么必然,女性花在工作上的时间和精力就会相应减少,从而很难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当中,极有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效益。
诚然,企业为了自己的效益做出一些要求无可厚非,但在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不得性别歧视、不得对女性求职者提出生育要求的大环境下,仍有企业肆无忌惮的提出这些强制要求。
我们可以理解企业追求最大效益的行为,但我相信,一个只看效益、没有人情味的企业,是不会走得太远的。
最后,笔者提醒求职的女性,如果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就大大方方的签下保证书。国家法律明文规定这类保证书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怀孕后如果企业要求你主动辞职,你完全可以拒绝。如果企业强制开除你,对不起,怀孕期间企业不能开除你,如果强制开除,那么企业必须对此进行赔偿。到时候安安心心在家带娃,岂不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