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入职、离职程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员工入职流程
第二条 招聘计划的审批
1、用人部门需向人力资源部书面提交《部门用人申请表》。
2、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职责、岗位职责以及实际情况审核用人部门用人需求,确定是否招聘。如人力资源部认为需要招聘,则征求常务副总经理同意后,制定招聘计划并实施。
新员工面试管理
第三条 面试程序
1、招聘计划实施后,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整理并初审所收到的应聘资料。
2、人力资源部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面试,请面试人员填写《员工履历表》。
3、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初试,筛选出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并按符合条件的程度排序,向用人部门推荐。
4、用人部门复试。用人部门对人力资源部推荐人员进行复试,确定拟用人选。
5、人力资源部对该人选进行背景调查,索取原单位证明材料。
6、经审查合格后,人力资源部视岗位重要情况,确定是否由常务副总经理面试,并向常务副总经理提供该人选薪酬建议。
8、常务副总经理面试,确定该人选是否录用及薪酬标准。
9、人力资源部通知用人部门拟录用人员及其到岗大致时间。
面试程序
第四条 报到
1、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应于指定日期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按要求提供各项入职资料。
2、人力资源部引领该员工到工作部门,由综合部协助其办理办公用品领取等事宜。
3、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人力资源部协助其办理保险关系、人事关系等调转手续。
第五条 入职培训
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入职的五个工作日内为其做入职培训,以便新员工更快的熟悉工作环境,明确工作流程。
入职培训
第六条 试用和转正
1、员工被公司录用后,即进入试用期。试用期内,用人部门对该员工不满意的,应向人力资源部书面提出不适岗意见,由人力资源部考核后,确定是否解聘。
2、员工录用后,用人部门拟定该员工的试用期间的工作内容或工作要求,试用期结束前5个工作日,员工应向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提出转正申请,填写《员工试用期评估表》,经试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人力资源部考核后,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决定是否转正。
3、常务副总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在2个工作日内将《员工转正通知书》或《终止试用期通知书》交于该考核员工。
第三章 员工离职流程
第七条 员工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7天)向所在部门提交辞职申请,由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 部门认定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人力资源部书面提交意见,人力资源部考核后认为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报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九条 员工持《离职申请表》到各部门办理离职手续,由各事项主管人员签字确认后,交回人力资源部,由财务部结算工资。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部门用人申请表》
附件二:《员工履历表》
附件三:《录用通知书》
附件四:《员工试用期评估表》
附件五:《员工转正通知书》
附件六:《终止试用期通知书》
附件七:《离职申请表》
【温馨提示】
该份资料合计15页,我们已经为您整理成电子文档
如果您觉得这份资料对您有帮助
希望获取完整的电子版内容参考学习
您可以关注+收藏+转发
然后私信: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