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带头作用,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内蒙古通辽市立足基层实际,开展从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享受事业编制工资待遇人员工作,激发嘎查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活力。
优化选聘条件。为从严把握选聘标准,确保选树优秀标杆,将仅提出选聘人员的“正向条件”转变为从“正反两个方向”提出更加具体的选聘人员条件。在正向条件上,把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优秀、工作成绩突出放在首位,把村民“满意度”“富裕度”“和谐度”作为硬杠,明确选聘人员标准;在反向条件上,把政治素质差、组织动员能力弱、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鼓动或参与非正常上访等列入“负面清单”,实行“一票否决”,严格把好选聘人员“入口关”,切实把“看摊守业”无所作为干部排除出选聘范围,让“恪尽职守”干事创业的干部看到希望。
拓宽选人渠道。积极引导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树立比学赶超的竞争意识,让更多“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领头雁”脱颖而出,在原有专项选聘的基础上,结合开展争创“五面红旗嘎查村”活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重点工作,为嘎查村干部干事创业搭建平台,对同时获得并保有三面及以上的“红旗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可直接列为享受事业编制工资待遇人员,将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发展集体经济的表现和成效,作为选聘享受苏木乡镇事业编制工资待遇人选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全市共有81名优秀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享受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有力调动了嘎查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实行动态管理。为防止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当上“事业村官”后“混位子”“守摊子”“保位子”,严格落实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和嘎查村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制度,研究制定《嘎查村“两委”干部动态管理办法》,对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日常表现、工作成绩等进行重点考核,定期审查,严格监督,对在换届中落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被苏木乡镇党委免职、在任期间触犯党纪国法、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的嘎查村党组织书记,直接予以解聘,终止工资待遇。选聘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因换届中落选、被苏木乡镇党委免职等解聘12人,用“动态管理”畅通退出机制,确保选聘人员经得起实践检验,群众认可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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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通辽日报
作 者 | 通讯员 张 宇 记 者 赵彦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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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刘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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