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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辞职报告属于主动辞职吗——有辞职报告就是主动辞职吗…

时间:2023-03-07 13:14:4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当你因为种种原因想要辞职走人,但因为不能拿到更多的钱而犹豫的时候,你会选择忍一时风平浪静还是会选择说走就走呢?

很多人都以为自己提出辞职拿不到补偿金,实则不然,这两种情况,不管是自己辞职,还是被公司辞退都可以拿到公司到补偿金。

第一种情况:被克扣或者拖欠工资

总有些公司想要白嫖员工的劳动成果,总是拖拖拉拉的才发工资,或者总想少发一些工资甚至以各种理由花式不发工资。这种情况,员工就可以提出经济补偿了。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二种情况:未缴纳社会保险

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行为。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这两条记住了,当有用人单位这么干的时候,就可以挣到补偿金啦~

​当然如果公司各方面都正常运作,单纯是自己想离职是拿不到补偿金的哦,这样是属于”个人原因“并不是用人单位的过错。

好啦今天就讲到这里,觉得有用的话点个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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