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一个人被警察带走后,家属们都会焦急万分,第一件事就是为他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让他尽快出来。那么,法律上是如何规定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怎么写,如何才能提高取保候审的保释概率呢?
下面从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取保候审的次数、取保候审准备工作、如何写取保候审申请书、何时提交申请书六个部分详细介绍一下。
一、取保候审的概念。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同时又是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经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代理人申请,且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后,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暂缓关押,予以释放的一种制度。
取保候审是法律规定的五种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中的比较常用的一种。也是最值得尝试、最有价值的一种。如果取保候审成功,就可以恢复自由。对于个别的案件,办案机关也会根据案情依职权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但在大部分情况下,需要家属申请后才能启动取保候审的程序。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如果案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犯罪嫌疑人就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编写取保候审申请书时,要结合以上法律规定,综合起来写,不能只写其中一点,反映出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身体情况、家庭情况等,办案机关也是综合起来进行评判的。
三、关于取保机会的次数。
整个诉讼阶段中,取保候审一共有五次机会。侦查阶段有三次,分别是拘留阶段一次,批捕阶段一次(也称批捕阶段律师意见书),批捕后一次(也称羁押必要性审理申请书)。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可以向检察院申请一次,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可以向法院申请一次。
但取保候审工作的重点在第一个阶段,也就是侦查阶段。而侦查阶段最关键的是第一次的拘留期间和第二次的审查逮捕期间,也就是平时所说的“黄金37天”。
四、取保候审申请的准备工作。
取保候审事关当事人的自由,非常重要。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准备工作。
1、收集相关资料。
主要从以下方面收集材料。一是收集行为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须前往行为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派出所调取。二是收集本人及家庭成员特殊背景的材料,通过户口本、出生证明、残疾证等资料,反映行为人家庭情况特殊,需要能够予以特别关注。三是收集基层居(村)委委员会证明材料(也称品格证据),证明行为人一向品德品行以及群众评价材料,说明其本质不坏,纯属初犯偶犯。四是收集住房资产及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说明行为人有稳定产权住房,符合取保候审稳定住处的条件。
2、调查走访现场。
调查研究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也是客观了解案情、形成书面材料不可或缺的一步。对于存在犯罪现场的案件,一定要前往犯罪现场察看,了解情况,走访目击证人,调取视频,掌握到第一手的资料和案情。并将现场情况绘制成模拟图、形成书面说明材料,可以进一步对行为进行分解,形成行为分解图,作为取保候审的附属材料。
3、会见沟通联络。
应当在羁押后的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会见时以倾听为主,并适当地提出疑问。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讲解法律关于定罪和量刑的规定,进行必要辅导。通过会见,在事件起因、行为动机、行为结果及危害性、悔罪认罪、赔偿谅解等方面形成共识。在会见的同时,要向公安机关了解案情,征得公安机关同意后联络受害人,听取受害人的意见,积极化解冲突和矛盾,为形成赔偿谅解协议奠定基础。
4、开展赔偿谅解工作。
在公安机关许可的前提下,积极联系受害方,进行精神抚慰和心理疏导,对受害人遭受的经济损失积极予以赔偿,尽最大努力化解双方的分歧与冲突,消化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将有关的协议书、款项支付凭据作为取保候审材料的附件一并提交。
5、拟定取保思路。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要检索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定罪量刑的认定标准,罪与非罪的分界限,从事件起因、动机、客观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当事人悔罪认罪情况,赔偿谅解情况等形成取保候审材料。
在提交取保候审材料后,还要争取与公安办案人员、检察官、法官见面陈述辩护意见。面对面地沟通,对方对辩护意见的感知将会更直接、更全面。
切忌在没有做准备工作时,盲目地提出取保申请,仅仅走过程,走形式,浪费取保候审机会!
五、关于取保候审申请书的编写。
这是一个家属使用的取保候审模版:
总之,要全面地、综合地、系统性地编写申请书,反映情况。既有案件事实,又有法律规定;既有案发过程的解释,又有事后的悔罪表现;有退赃退赔和受害人的谅解,以及居委会的个人评价;整个材料做到有理有据,入情入理,有说服力和感染力,争取办案机关的认可和理解。
当然,我只是举这个例子进行说明。每个案件都不一样,具体的取保候审内容要结合具体案情去组织材料。
六、什么时候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呢?
关于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的具体时间,我建议一定要在了解吃透案情,与办案机关进行充分沟通后在适当的时候提交,这样取保候审材料才能有的放矢,有血有肉,有说服力和感染力。我不建议一上来就交,不了解案情地盲目提交,只能空喊口号,不痛不痒,缺乏说服力。而且草草提交时,办案人员也没来得及了解案情,结果自然不会同意。
对于单个人实施的犯罪,一般的拘留期间是7天,加上报捕时间一共是14天的,建议在第3天后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材料,在第10天后向检察院提交取保材料(也称批准逮捕阶段律师意见书)。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犯罪,一般拘留期限是30天的,加上报捕时间一共是37天,建议在第15天后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材料,在第33天后向检察院提交取保材料(也就是批准逮捕阶段律师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