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胜友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4月23日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胡胜友提出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胡胜友的辞职请求,由市人民检察院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胜友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4月23日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胡胜友提出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胡胜友的辞职请求,由市人民检察院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