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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工资交辞职报告“交了辞职报告直接走有工资吗

时间:2023-03-08 15:42:2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不知道最近怎么了,很多人跑来问我关于“辞职”这类的问题,比如有个90向领导提出辞职,结果被告知公司的规章制度有规定,正式员工辞职,需要至少提前2个月向上级领导告知,经过批准后才看辞职。

这个规定在我看来就很夸张,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辞职本来就是员工应该享有的权利,只不过为了让公司有招人交接的时间,需要员工提前一段时间告知而已。

如果是正式员工想辞职,那依照规定,需要提前30天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若还是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那只需要提前3天告知公司就可以了。

所以我们也不用管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怎么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走准没错,大家可千万不要被吓唬住了。

01、公司不批辞职信怎么办?

实践中也会存在这么一种情况,员工已经提前向公司提出辞职,领导也批准了,结果到了约定离职的时间,公司又突然以“暂时没有招到合适的人”为由,让员工在等多一段时间。

碰到这种情况,相信大多数朋友都不能接受的。

毕竟抱持着绝对不裸辞的理念,许多人提出辞职的时候,其实都已经找好了下一份工作,彼此也约定了入职的时间。万一被原公司拖着走不了,好不容易找来的工作指不准就丢了。

那这个时候又该怎么办呢?许多人第一反应就是和公司摊牌,表示自己已经找到了下一份工作,希望领导按照既定的时间可以放人。

说实话,这个操作挺看运气的,比较正规的公司听到离职人员这样说,都不会强留,毕竟《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辞职是员工的权利。但如果是碰到那种比较恶劣的公司,不确定性还是挺强的,说不定领导听到你已经找好下一份工作,就更不想放人了。

所以在我看来最好的一个辞职方式,就是保留自己提前30天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的证据。

比如我之前说过的,实在担心公司背地里搞小动作的话,可以写一封《辞职报告》,然后以邮件的形式邮寄到劳动合同上公司的所在地,然后保留回执就行。

02、公司背地里搞小动作,不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我们做任何事情,都必须讲求法律依据,公司替离职人员开具离职证明文件,是《劳动合同法》里面有明确记录的。

也就是说,这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他们必须得这样做,假设不这样做,就等于是违法。

之前我朋友也碰到过这种情况,他因为和领导闹矛盾,一气之下就向老板反馈情况,随后直接提了辞职。

老板批准了他的辞职后,将领导叫到办公室狠狠地训斥了一番,言外之意就是你一个管理者既然连底下的人都压不住,反而还造成了核心人才的流失,真丢人。

被骂了一顿之后,领导就将这件事记在心里了,30天的工作交接也没有为难我朋友,正当他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的时候,最后一天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出了问题:朋友离职证明上离职原因保被上“因工作能力不足以胜任岗位,别辞退”几个字。

原来是领导找到了行政那边施压,让他们将朋友的离职证明扣住,想借此为由来逼迫员工低头。而行政那边也是一个刚来什么都不知道的小伙子,以为还真的是这样,于是就照做了。

03、领导给公司挖了个“巨坑”

朋友看到离职证明上的离职原因,顿时就知道这是领导在背地里搞小动作,当下便将这件事告诉了我,问我该怎么办?

毕竟离职证明是要交给下一家公司的,万一公司看到新入职员工提供的离职证明上,被写明这个人是因为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才被辞退,难保对方会不会有什么其它想法。

我听完整件事的经过后,其实对朋友这家公司有点无语的,怎么这个当领导的心胸这么狭小,员工都要走了还在离职证明上搞这种小动作?无奈归无奈,朋友的这个问题还是要解决的。

其实朋友领导的这波操作在我眼里看起来是很不明智的,明明员工是以“个人原因”为由提出辞职,结果离职证明被这么一改,直接就变成了员工是因为“工作不能胜任”,所以被公司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员工不足以胜任工作岗位的时候,公司应该对其进行调岗或培训,若还是依旧不能胜任岗位,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而且,公司还需要提供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证据,如果不能证明,那就属于违法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

据我所知,朋友一直是公司里面业绩最好的员工,所以工作能力这方面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也就是所谓的“不足以胜任工作”,是没有理由的,公司也无法拿出证据。

既然无法拿出证据,那领导这自以为是加的一句话,直接就会导致朋友可以向公司索要违法辞退的赔偿金。根据朋友的工作年限,加上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大约能拿60000多赔偿。

不得不说,朋友领导的这波操作,简直是给公司挖了“巨坑”。

04、公司赔了3万,领导被辞退

当下我便让朋友去准备资料,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了,因为这笔6万多的赔偿肯定是稳稳的到手。不过朋友对公司也有感情,想要双方好聚好散,便让我出面替他和公司进行协商。

协商的过程中,我可以感觉出来朋友的老板心情很差,其实也能理解,任谁无缘无故损失一笔巨额都会不爽,而且还是自己下属搞出来的问题。最终结果就是双方各退一步,公司愿意支付朋友3万的赔偿达成和解,而朋友的领导也面临被老板辞退的地步。

拿到3万块的当下,其实朋友是有点茫然的,毕竟他从来就没想过,明明是自己提出辞职,怎么还反手拿了一笔钱。

05、写在最后

上面这件事是我至今为止接触过最匪夷所思的情况,我也没想到为什么一个当管理层的会那么不懂法,更没想过居然碰到这种事。

那么再回到问题的开头,公司拒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很简单,直接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果因为公司拒开离职证明,给我们造成了经济损失,那就要求公司承担就行。

关于离职证明这个问题,大家有什么想法都可以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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