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年前面试一家公司,通过后对方给他发了offer还迫不及待的一直催着朋友快入职,朋友是管理干部,辞职的时间周期相对比较长,最后好不容易在春节前办完离职手续,恰逢春节放假又刚好遇到肺炎复工延期,公司那边就让朋友先在家等通知,谁知道一等就等到了三月份,那边HR发来一个邮件说明公司受很大影响,现在业务紧缩打算裁员,对于年前已录用员工就放弃录用了,请朋友自行在去找其他工作机会。
朋友这才急的头大,那边辞职也因为急着要走,和原公司闹得有点不愉快,就算没有不开心大多数公司也不会留已经执意要走的人回来吃回头草吧,然后现在这种情况出去找工作怕是也找不到,每个月近万的房贷一下子有种泰山压顶喘不过气的感觉。
这种情形在大公司小公司都存在,尤其在经济环境变化大、影响波动大的时候,各种未知风险因素叠加,就更容易出现,但当这种情况落到每个人头上的时候都不好受,受经济影响不止企业,个体也受到影响,生活还得继续,还得还房贷车贷还得吃饭养家,offer撤销后往前一步去不了新公司,退后一步回不去了,我们该怎么办?
Offer不是合同,但仍具有法律效用
Offer(录用通知)虽然不是合同,更像是一个录用的通知。但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有指出订立打的合同形式除了书面合同形式以外,还包括有记录的“承诺”、“要约”等约定形式。
其中用人单位向人选发放的offer内容涵盖了雇佣的公司、职位、待遇、报到时间等关键信息,构成要约,形成雇佣的约定,只要人选明确表达接受该条件情况,则构成双方约定,而构成要约后其就收到合同法管辖控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允许随意单方面撤销的。
企业反悔offer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遇到已发offer,反悔的企业,会有什么补偿呢?
根据合同法42条,用人单位作为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若存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其赔偿也就是针对人选在被撤销offer后所面临的损失责任。法律上打的申述仲裁往往是复杂情形,法律条文框定的也是存在一些不是很明确之处,从一些现实披露案例看来,很多仲裁赔偿最终执行会是“企业继续执行offer邀约”也就是不撤销offer,但这种情况作为员工是弱势群体,进入公司后,很容易在试用期被扣上试用期不胜任被辞退,届时劳心费力一场空,就算能留在企业这种和企业开撕过的过往,你觉得企业会咽的下去吗?
而其次,另一种常见的申诉就是要求企业赔偿因收到offer要约后而辞职,企业撤销所造成自己失业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这种情况就会依据自己的原工资收入,辞职后预估的一些求职情形进行补偿上的核定,这种情形相对于有利于求职人员,毕竟这样的公司去不得也去不了。
收offer时我们要注意什么
不是所有的offer你收到都可以当做法律的武器,少了必要的固定内容企业都可以视为要约可撤销,所以收offer要注意以下几点:
1、offer要包含必要条款。要约要生效必须包含要约约定的必要信息,这些信息包含任职公司、职位、待遇、报到时间、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福利等。
试想如果没有报到时间要求,你申诉企业时候企业可以解释是5年后再报到,你怎么解释?再比如,没有待遇或者没有工作地点等等,企业可以任意口头变更条件,届时说可以啊,你回来工资2000块,到时候费力没果子。
2、offer要有公司盖章,要是官方发送渠道。现在很多offer都是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所以不少offer都是电子档,而电子档就一个word的话,到时候你去申述企业可以直接让HR背锅,说是HR误发的,不代表公司,又没公章对吧,那时候就哑巴吃皇粮。
所以收到offer要求对方是盖了公司公章的扫描件,同时要求最好是对方企业邮箱发送不要是随便一个QQ邮箱,发送人也最好是代表企业雇佣程序的HR。
3、offer收到后,要回复收到并接受这个条款,并按时报到。如果不回复,会被认为不接受该条款,那么该要约是单方面提出还没有达成要约,同样不生效。
4、最后,上述内容都需要留存证据,作为取证材料。同时要以个人收入影响作为赔偿时的依据,那么自己的工资流水、辞职的记录 文件等等都需要作为你证明材料留存备用的。
祝大家求职季遇到好公司,不要发生这种情形。
以上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