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正常离职只需提前30天通知企业,无论企业是否同意,到期后都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而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企业要求员工离职要提前几个月告知。
要知道,这种行为也是有相应法律风险的,处理不好,赔钱是常事!
不想赔钱,那就得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01.员工提前提离职,企业解除关系合法
上海的一家公司最近就因为员工离职问题闹得十分揪心。
这家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都会约定“因个人原因离职,需要提前2个月提出。”
公司有个老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
尽管公司百般挽留,但这名员工去意已决,公司也只好同意了。
按照约定,这名老员工提前60天向公司提出了离职。
在离职前几天,这名员工发生了工伤。
但因为60天期满的缘故,公司正式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这做法就激怒了员工,认为公司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于是就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最后,法院判定公司做法合理。
对此,法院给出了如下解释:
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与员工最初都达成共识,所以彼此应遵守条约。
且公司是在员工提出离职后2个月到期之日,才通知解除劳动关系,这是对之前员工的离职申请作出的回复,不是违法解除,所以无需赔偿。
02.涉密人员脱密,不办离职手续违法
同样是约定提前告知离职,但下面这家公司可就没那么幸运了。
这家公司在规章制度中约定了,凡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都需经过为期6个月的脱密期,即提出离职6个月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这样的规定在一些设有脱密制度的公司来说很正常,但这家公司在涉密人员离职问题处理上可就犯了大错!
12年11月中旬,这家公司的一名涉密员工提出了离职。
按照相关规定,他在12月底时按公司要求出具了《离岗/离职保密承诺书》后离职,并承诺了六个月的脱密期。
但在离职后,公司并未为其办理离职手续,也未办理档案社保转移手续。
这一做法引起了员工不满,于是就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为其办理离职相关手续。
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委认为: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提前30日通知公司,就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本案中,员工在11月中旬提交书面辞职报告,12月底签署《离岗/离职保密承诺书》,因此双方劳动关系已正式解除。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因此,仲裁委最终裁定公司违反相关法律,需为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注意:以上的劳动用工案例仅供参考,实际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03.实操建议
看完上面两个案例,是不是觉得约定提前告知离职也有相应的风险呢?
那么,公司如何才能避免这方面的风险呢?
1.
员工提出离职时,注意要求员工提出载明了个人原因离职的事由及离职日期的书面申请并保存好原件,避免后期员工不承认是因自己原因主动提出离职的。
2.
注意书面通知员工公司批准的劳动合同解除时间,并及时办理社保的减员,并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
3.
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注意在员工离职时,书面通知员工是否需要履行竞业限制协议。
避免忘记通知员工无需履行,员工履行协议后索要竞业限制补偿金。
若要求员工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注意在其离职后按月及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4.
对于一些要求比较高的岗位,也就是员工突然离职难以找到工作接替者的,可以和员工沟通延迟离职日期,在找到接替者时再离职,但需要员工同意。
就算单位不同意员工离职,员工在提出离职后30天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
可以和员工约定离职需要提前60天提出,但是需要注意这样的约定在部分地区可能会认为无效,而不予支持。
6.
对于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可以和员工签订脱密期协议,也需要约定员工离职前需要履行一定时间的脱密期,注意脱密期的最长期限不应该超过六个月。
在员工提出离职后,未满脱密期前将员工岗位调整到不涉密的普通岗位,脱密期届满后及时未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7.
员工应提前30天通知,没有提前通知的,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可要求员工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的范围限于因为员工没有提前通知而给单位造成的损失,但实践中往往因为单位很难举证证明损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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