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一名曾经是辅警的男子坐上了被告席。公诉人称,该男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制作疑似爆炸物品,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制作爆炸物品、索要财物的李某,在从事数年辅警工作之后,回家做生意。2017年,被害人曾某、傅某在西安市马王街道办城管执法大队工作时,因阻止被告人李某(化名)乱倒建筑垃圾,并将李某(化名)挖开用于倾倒建筑垃圾的土坑填埋等事,与李某(化名)发生矛盾。
今年(2018年)年初,两名被害人曾某和傅某从城管执法大队离职,在这之后的3月27日,被告人李某驾车先后找到了曾某和傅某,并将二人拉到了108国道马王街道办附近的一片空地上,在这里,除了持刀威胁,将两位被害人锁在车里,李某还称车上有爆炸物,向二人索要共计十万元。
随后两名被害人以需要筹钱为由,脱身离开并向公安机关报案,3月29日民警将李某抓获,并从其身上发现疑似爆炸物。经过专业机构鉴定,引燃后能够爆炸,那么这个疑似爆炸物到底来自何处呢?
李某(化名)交代,是他在自家场地的活动房里制作的。
除了疑似爆炸物,民警还从李某(化名)的车里提取到两把黑色武士刀以及一把砍刀。李某(化名)称,自己有收藏刀具的爱好,武士刀是自己之前的收藏。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