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辞职报告 正文
没有转正要辞职报告吗 劳务派遣转正辞职报告…

时间:2023-03-16 19:58:4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8 月 21 日,长春市民关先生向新文化报反映称,他原来是青怡坊家博匯国际家居生活广场运营管理部的一位员工。在试用期最后一天,他向公司递交了转正申请,没想到等来的不是转正,而是离职,关先生认为单位的做法和说法不合理。



递交转正申请后被告知离职 员工认为不合理

此前,关先生在招聘软件上看到了青怡坊家博匯国际家居生活广场招聘的信息,于是就投了简历,随后对方便联系他。后于今年 5 月 17 日入职,入职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青怡坊集团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让他填写了一份入职表。入职表上的大致内容是关先生的个人和家庭信息,还有教育及工作经历等,在关先生的印象中,这份入职表上没有关于转正等方面的具体约定,并且单位也没有让关先生填写入职日期,关先生对此提出疑问,对方告诉他先这么写,然后再说,公司会入档案。这张入职表填完就交了上去,现在关先生手里面也没有。

入职时,单位和关先生约定的工资是每月 3500 元,还有 260 元的饭补,试用期为 3 个月,3 个月的试用期通过之后转正,每天上午 9 点上班,晚上 6 点下班。对于转正的要求以及出现哪些行为不能转正的规定,入职的时候也没有提过。"当时就说考核合格,上级领导觉得你行了,那就可以转正,没有具体标准。"关先生说。

等到 8 月 16 日,关先生向部门经理交转正申请表的时候,部门经理向关先生列举了几个问题,表示关先生不能转正。包括关先生迟到,多次未按时到岗。对此,关先生表示,员工提前 10 分钟到岗的制度没有具体的纸面通知,是 8 月 5 日左右员工开会的时候口头通知的。"约定是 8 点 50 到岗,但是打卡迟到的时间还是 9 点。我到单位的时间都是 8 点 50 到 9 点,三个月时间里,我有两次是 9 点之后到的。"关先生说,"我中午有两次请假了,利用午休时间出去办事,说我外出后回来没有跟他报告,但是我按时回来了。我们单位在下雨的时候留人值班,值班一晚上。前两次我家里有事提出请假,他也同意了,但是他现在说我不加班。就这些事,就开除我了,说不予以续签合同。"随后关先生还去找了青怡坊家博匯国际家居生活广场的总经理。"总经理一再强调我是试用期,不是公司员工,不和我续签合同是合乎常理的。"关先生说,他承认自己有错,但是认为这些不构成开除的理由,同时关先生也认为这是非法开除。后来关先生也和综合部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不过最后的结果还是劝关先生离职。

16 日之后的几天,关先生也正常去上班了,并且有人告诉他会有人事部门的人和他谈。"周一的时候人事那边找我了,正式通知我不用来了。并且说当时和我签合同了,还给了我一份,可是我这根本都没有。"关先生说,"剩一天转正,完了就辞退我,感觉他们在钻空子 …… "

最后,关先生表示,针对目前这种情况,他也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青怡坊家博匯国际家居生活广场方面未做出过多说明

为了了解关先生所反映的情况,21 日下午,新文化报记者来到了位于临河街与彩云街交会处附近的青怡坊家博匯国际家居生活广场的总经理办公室,该总经理表示,这件事她也知道,但是涉及到员工的具体问题,需要找人事部门,因为最终是人事部门处理的。"我们这有试用期,试用期内在没有转正的情况下不涉及到辞职的问题,根本用不上辞职来形容他。"该总经理表示。

随后,记者来到青怡坊集团的人事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她也听说了这件事,但是不是她办的。该工作人员表示,好像是关先生在试用期的表现不符合公司规定,试用期内不合格,可能是工作的方式方法与公司不太符合,并且之前关先生的领导也提示过他改变一下,更符合本企业一些,但是沟通不太好,所以在试用期内做了辞退。当记者提到是在试用期的最后一天被告知不能转正的。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不管哪天,反正是属于试用期内。可能是干了一两个月之后,领导就想再看看他能不能转变一下,经过试用期内的观察,不符合,所以就试用期内辞退了。此外,该工作人员表示,员工的情绪他们也能理解,但是他们也是站在公司的角度说的这个问题,和个人一点关系都没有。随后,记者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该工作人员表示会转告给相关负责人,截至记者截稿,并未收到相关回电。后来,记者拨打了关先生提供的部门经理的电话和所谓综合部的电话,综合部的工作人员让记者找人事部门,部门经理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

新文化报记者 蒲钰 文 / 图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