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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闹翻了辞职报告不批—恶心领导的辞职报告?

时间:2023-03-17 15:29:3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被公司辞退的员工、公司不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也不给于赔偿、应该怎么处理?——网友如是问

十几年前我刚刚工作的时候,我的原单位就用过这招。而且比这个问题还苛刻,不仅不给赔偿,连员工离职前的工资都给扣了,总的加起来有十万吧。被辞退的员工维权无门,结果还大病了一场。

老李的故事——公司的套

那位员工我们都叫他老李,那时他已经在单位工作了十一年。我那时刚进单位,在人事部负责给员工办理入职、离职手续。老李因为身体原因,动了一次手术,在精力上有点不如从前。

一天,我们人事部主任赵姐通知我,她已经和老李协商好,让我给老李办离职手续,特别叮嘱不用开《离职证明》。

办手续的时候,老李问我,工资和赔偿金怎么发?我向赵姐打听了下,答复老李,和员工工资一样,下个月15日一起发。老李连说,好的,好的,就在《员工离职表》上签字了,离职理由是公司与老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剧情反转——翻脸无情

到了次月的16日,老李打电话我问,为什么没有收到工资和赔偿金?我放下电话,就去找赵姐。

赵姐和我说,“老李!什么协商离职?记住,老李是连续旷工一个月,被公司开除的。因为他连续旷工,给公司造成损失,他那点工资被扣下来补偿公司损失了。记住,老李没有办离职手续,是他恶意旷工!”

对于刚刚步入社会的我来说,赵姐的一番话,直接颠覆了我的世界观。

老李维权——缺少证据

后来听和老李关系要好的同事说,老李去申请劳动仲裁,但是没有受理。因为老李拿不出任何公司辞退他的证据。

老李,没有收到《离职证明》,《员工离职表》又在公司手里。他的离职,仅仅是赵姐和他的一番谈话。老李根本无法证明,自己是被公司辞退的。

相反的,公司手里有打卡记录,有监控录像,都可以证明老李没有来上班。甚至可以拉出通话记录,在老李离职后,全公司同事中,他只在16号和我通了一次电话,以此证明他在玩消失。

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明白了,公司因为不想给补偿金或赔偿金,所以辞退员工才不给相关证明。因为给了,就坐实是公司辞退员工,要给钱。那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要怎么做呢?

1.坚决要求公司出书面通知或说明

绝对不能不明不白地离开公司,一定要有纸质的证据。哪怕离职交接的文件,只要是能证明是公司辞退我们的,都可以。

2.公司不给证明,一定要坚持打卡上班

就像老李一样,以为已经离职了,回家等赔偿,结果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了老李。不仅一分钱赔偿没付,连老李的工资都给扣了。这种情况,我们还没法说清楚,说不清公司把我们辞退了,那我们这几天为什么没上班?所以要坚持上班,坚持到公司出证明,或者给赔偿。

3.公司坚持不给证明,我们要录音录像

如果公司拒绝给纸质证明,我们就需要做好录音录像的准备。这里切记,一定是要找相关负责人,比如找个人事专员沟通,可能内容不被采纳,因为职级、权力都太低了,算不了数。

4.离职时,一定要求结清工资和赔偿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公司在为我们办理离职时,需清洁公司和赔偿,但是前提一定是我们要能证明公司辞退了我们。

5.由于公司未及时提供离职证明,我们可以说要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公司在给我们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出具《离职证明》,如因没有开具《离职证明》,导致后面我们找不到工作,或者找到工作,因无证明而无法入职,可以要求原单位赔偿损失。

总结: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离职时,要结清工资和赔偿,并给员工开具《离职证明》。公司之所以拖着离职证明不给,就是为了不不给员工证据,向公司追讨赔偿事宜。所以在这点上,大家一定不要马虎,一定要掌握确切的证据,再离职,否则,一定要坚持打卡,坚持上班。

能问公司要来证明,一定要坚持要来。如果公司始终拒绝,我们要找对应的负责人求证,要问清为什么被辞退,从什么时候开始,赔偿问题怎么算,这场谈话一定要录音录像,作为以后劳动仲裁的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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