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收到本行董事长刘仲生先生的辞职报告。刘仲生先生因超过关键人员任职期限的相关规定,辞去本行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长,以及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三农金融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辞职后,刘仲生先生将不再担任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之日,刘仲生先生持有本行590,000股股份。辞职后,刘仲生先生所持有的本行股份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本行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开展相关补选工作。
本行董事会对刘仲生先生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