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山东省邹城市的邹女士口述:.2022年5月 16号早上7点 26 时 ,邹女士在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公司在上班期间,因机器的故障,被同事梁某源恶意辱骂并殴打致伤。邹女士不清楚为什么梁某源不但没有道歉,也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公司单方面强制性开除邹女士,没有任何补偿,公司收购前与员工签订的工龄赔偿还有一半至今未履行支付。
邹女士口述:2022年5月16号早上7点 26时 ,邹女士在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公司在上班期间,因机器的故障,被同事梁某源恶意辱骂并殴打致伤。梁某源把邹女士扑倒在地,当时邹女士颜面朝天,梁某源暴力殴打邹女士 ,邹女士为了保护自己的头部,用手护住头部。邹女士的胸口处和右手有3处被梁某打伤。
邹女士被打后没有得到公司的关心,公司第一时间让车间主任许某和领班程某,自制了一份笔录,让其签字,邹女士拒绝不签字。邹女士要去拿手机报警 ,却被程某拦在车间里,并对其连拉带拽,逼着邹女士签字 。邹女士被控制了一个多小时 ,邹女士挣脱了程某霞后,8 :40报了警 ,9点多钟才放邹女士出去 。
邹女士口述:9点多,出去后上了警车后 。公司五六个人把邹女士围堵在警车门口, 逼着邹女士签奖惩单和离职申请书,邹女士不肯签。 公司的人又整整把邹女士围堵了一个多小时 ,在公司人员的威逼下,邹女士怕了 ,违背着自己的意愿签了字。
邹女士在派出所做完笔录后,被带到调解室 ,说要是邹女士愿意调解,可以让打邹女士的梁某源赔邹女士医药费 ,就可以走了。邹女士当时十分的气愤 ,因为打邹女士的梁某源从始至终没有向道歉。当时邹女士身体疲惫和一身疼痛,也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被打 ,为了不影响以后的工作和生活 ,同意让打邹女士的梁某源赔了1000元医药费后离开。
邹女士口述:本人于2021年4月19日入职某光半导体公司,在2021年12月16日公司,被某新半导体公司收购。某光半导体公司,给员工签了一份工龄赔偿支付协议,公司把这笔工龄补偿款分为两次支付。第一笔在2022年3月24号已支付6614元到账,第二笔工龄补偿款未支付。邹女士5天未休年假工资没有补发。
对于邹女士的遭遇邹女士们表示理解,如果公司要开除员工,并不是员工在工作上出现了严重的失误,对公司造成损失,而是员工对行为影响了公司对声誉,或者是员工的行为对公司对利益造成一定程度对影响。
如果遇到类似对事情,首先要冷静,先稳定好自己对情绪,不要找领导发泄情绪与不满,尽可能多地搜集对自己有利对证据,向有关部门仲裁,如果没能解决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链接: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的劳动者在辞退时,如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相关的劳动用人单位应积极地赔偿这类劳动者的损失。如拒不赔偿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处罚这类违法的劳动用人单位主管领导。
来源:
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806490652541274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微博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作者的观点和立场,故本作者对其真实性不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有侵权或者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