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辞职报告 正文
合同到期辞职报告如何写、合同到期了没有续签如何辞职!

时间:2023-03-25 07:12:2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精心选择真实事件或案例,独特细致入微的分析,期待给您带来维权的希望★

★写在前面★

员工入职上班后,单位要做哪些事?劳动合同到期了,双方不再续签了,应该怎么做?老板说把该给的工资发了,不就完事了么,其实没有这么简单,就有这样的单位终止了到期的劳动合同时,法院判为违法解除,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这又是哪里出了问题呢?遇到问题如何解决和预防?我们以真实案例在百家号付费订阅里,为大家持续分享这方面的知识技巧,无论您在哪个行业哪个岗位,订阅了《每天学点劳动维权法律知识》,就能持续获得解决问题的实用方案和维权技巧。


★案件概况★

钱某某2012年1月进入无锡某某暖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从事氩弧焊工,直到2019年双方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月14日公司发布通知,称因市场形势严峻、行业发展不景气,经公司决定包括钱某某在内的名单中员工,在2020年春节过后等通知上班。


之后公司一直未通知钱某某回公司上班,公司认为双方劳动合同早已到期,2020年3月10日公司为钱某某出具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登记备案单》,称双方于2020年2月29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钱某某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7760元、加班工资36532.5元、社保费损失3万元。双方协商不成,最终交由法院处理。

★我们的疑问★

1、公司认为与钱某某劳动合同到期,2020年3月10日公司向钱某某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登记备案单》,终止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2、钱某某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如何认定?是不是2019年12月31日到期?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钱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由钱某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法院的民事判决;判决无锡某某暖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后10日内支付钱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38397.30元;

★案例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案号(2021)苏02民终4352号


★通过案件学习我们需要的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和员工应该如何来处理?

第一,要弄清楚劳动合同期限。

说到劳动合同期限,很多人认为这个问题,很简单一眼不就看出来了么,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上不都写明了么,事实上不是你写是多长时间就是多长时间的。正常情况是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来确定的。但是以下这些情形就要注意了:

①劳动者入职上班后,单位一直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都超过1年以上的时间以后,在与劳动者签订譬如1年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样的劳动合同期限,就不是1年,而是无固定期限,因为单位与劳动者超过1年以上未签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建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

当双方对劳动合同期限发生争议时,法院将按有利于劳动者来认定,就会认定劳动合同期为无固定期限,就像前述案例中的钱某某,二审法院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系无固定期限,不属于到期终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②劳动合同到期时,没有终止办理离职,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再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这种情形就属于新一期的劳动合同已经开始履行,举例来说,像前述案例劳动合同到期是2019年12月31日,公司却在2020年3月10日以劳动合同到期通知终止劳动合同,这就不合法了。


第二,劳动合同到期时,单位和劳动者应该怎么处理?

①作为用人单位,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续签就及时安排续签符合法律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到期日之前通知劳动者,同时告知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日期,以及离职手续办理的内容,并在离职时结清工资,以及依法支付协商达成的经济补偿金,或者按照法定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②作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前,收到单位通知时,如果单位通知与自己续签劳动合同,就要判断一下单位是否,应该要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如果符合法定条件,要主动要求单位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单位拒签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

如果单位不与自己续签劳动合同,通知到期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就要先评判一下实际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如果属于正常到期,单位不续签,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到期,单位终止就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就像前述案例中的钱某某那样,最终法院判决支持额她。

如果单位以降低待遇、改变原先的劳动条件向工作岗位等,为续签劳动合同的前提,这种情况劳动者是有权拒绝续签的,单位同样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义务。实务中有少数单位采用这样手法,变相使劳动者提出不愿续签,认为劳动者不愿继续干了,与单位没有关系,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其实这样理解错了,劳动者一旦起诉,单位肯定会败诉的。

合肥律师刘志汉在此提醒

当我们遇到自己的譬如未缴社保、拖欠工资、拒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现有证据材料,选择合适的维权方法,能更有效更经济地实现维权的目的。

无论您在哪个行业哪个岗位,如需学习法律知识,那就订阅我们的《每天学点劳动维权法律知识》,跟合肥律师刘志汉一起交流学习吧。

总之每一步走得正确,确保少走弯路,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与麻烦。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