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晚,据新华社消息,在湖南省浏阳市“12·4”烟花厂爆炸事故调查处置中,截至目前已有10名涉案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人被采取留置措施,另有3名干部被先期免职。
据了解,湖南公安机关对事发企业股东和法人代表、安全管理员等进行刑事调查,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或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对陈发学、杨沅朗等10名涉案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湖南省纪委监委会同公安机关对涉嫌失职渎职和谎报瞒报安全事故的:
浏阳市澄潭江镇党委书记刘法裕
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义勇
浏阳市澄潭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挺攀
澄潭江镇联厂干部袁泽宇4人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长沙市委对
浏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吴敏
浏阳市副市长沈学军
浏阳市副市长屈湘水3人作出先期免职处理。
此前事件回顾
12月4日7时32分许,湖南省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石下工区包装作业区域发生爆炸事故,4日中午,浏阳官方对外通报称事故造成1死1伤。
爆炸现场视频截图
后经媒体质疑,当地于次日通报,事故造成7死13伤。对于浏阳官方为何此前对外通报为1死1伤,浏阳官方人士解释,中午的通稿为事发地澄潭江镇政府上报的情况,存在遗漏,是否存在瞒报,当地正在展开调查。
随后,湖南省人民政府成立调查组对该事故提级调查,发现另有6人失踪。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在全面开展事故调查的同时,由湖南省纪委监委、湖南省公安厅分别成立专案组,彻查事故死伤人数、事故原因及瞒报、谎报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一查到底、坚决处理、绝不姑息。
经湖南省相关部门调查,该事故共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伤(其中重伤3人),另有4人受轻微伤(均未住院治疗)。
据了解,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系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超许可范围、超定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违法组织生产,属地安全监管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制止事发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股东、法人代表及相关管理人员转移藏匿遇难人员遗体,伙同事发地浏阳市澄潭江镇有关公职人员谎报、瞒报事故信息,造成恶劣影响。
湖南省相关部门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违法违规生产引发,且存在谎报、瞒报和失职渎职行为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和违纪违法行为的事故。
“政事儿”注意到,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为重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为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为一般事故。
重大事故需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另据新华社12月23日报道,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前约谈长沙市、浏阳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出湖南浏阳烟花厂爆炸事故发生后,当地隐瞒死亡人数,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约谈指出,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12·4”重大事故暴露出,事发地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依然屡禁不止;一些企业存在以出口为名生产不符合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超标违禁产品行为,烟花爆竹出口环节监管存在漏洞;地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力量存在弱化现象,安全监管工作不落实、执法宽松软问题突出。
约谈要求,长沙市、浏阳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湖南省有关部门要认真反思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底线思维,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开展逐厂排查,彻底消除分包转包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深入推进烟花爆竹企业整顿提升,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工区”,坚决杜绝生产超标违禁烟花爆竹产品行为,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约谈强调,要依法依规做好事故善后和调查处理工作,深入排查整治烟花爆竹隐患问题和监管漏洞,从严查处烟花爆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