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是一家大型外资企业的人事经理,这家企业从零售到房地产遍布着许多行业,他们在国内成立第一家店的时候招聘的第一位中方员工就是陈明。外方老板都给中方员工起了编号,陈明编号就是中方001。
陈明应聘这家外资企业时,已经有八年的人力资源实践工作,积累了丰富的人事管理经验,有较强的人力资源实践运用与操作的能力,具备丰富的企业内外相关部门的沟通及良好的部门间的平衡能力。
因此,在这家外资公司,所有的劳事管理和纠纷都交到了陈明的手上。陈明常需要做的就是代表公司跟员工打官司,去得最多的地方就是劳动争议仲裁厅。凭着陈明老练的经验和特殊手段,公司在和员工的官司上,公司都是胜诉一方。陈明的办事能力赢得了外方老板的信任,但是员工对于陈明却存在着极大的意见,很多员工在背后说陈明的坏话。
就在陈明的事业春风得意的时候,他的好友002员工却要跟公司打官司。原来002一向对于公司的做法存在着很多意见,在外方老板眼中不受待见。这时候另一家公司看上了002,准备挖他过去做主管。有一个这么好的机会,002当然迫不及待的想要离开公司。
于是他按照法律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递交辞呈。外方老板虽然早有辞退他之心,但是如今他们还没开口,002竟要先炒掉老板!外方老板非常不高兴,心里极度不平衡。他们不同意002的辞职报告,并给002下了最后通牒:不能走,如果坚持要走的话,也可以,但是先赔偿公司的损失100万元。002当然不肯接受这样刻薄的条件,于是决定和公司对簿公堂。
外方老板大发脾气,找到了他们可信之人——陈明,并命令陈明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打败002。其实陈明在人事岗位上工作了这么多年,他心里比谁都清楚:只要劳动者提前30日递交辞职报告,就可以辞职。更何况002是陈明的好朋友,陈明也不想再做昧着良心的事情。
于是陈明表面上答应了外方老板的命令,实质上是阴奉阳违,没有按照外方老板的指示去做。毫无疑问,最后,002胜诉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002可以辞职,至于外方老板要求的巨额损失赔偿金予以驳回。
外方老板知道结果之后,大发雷霆。他们找到了陈明,严重批评陈明,指责陈明为了私下的情谊,没站在公司的利益上作考虑,造成公司严重的损失。
从此以后,外方老板对陈明的态度发生了360度得转变。他们对陈明恨之入骨,无时无刻都想着怎么样才能把陈明从公司请出去。陈明在公司工作的时间长,又没犯什么错误,平时工作也认真,没严重违反公司的员工规定。最重要的是陈明跟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还很长,怎么才能够解聘陈明呢?
这成了外方老板心中的一根刺。陈明也觉察到自己跟老板的关系越来越僵,他也试图改善。但是他没想到的是老板已经在策划要把他从公司赶出去,只是一直苦于没办法。
这时候,新顶替的002员工张楚开始行动了。之前陈明的好友002走了,张楚就顶替了他的位置。张楚一直对陈明心存不满,这回看到陈明不受宠了,觉得自己的机会到了,于是便决定大展拳脚。
这段时间,他一直在观察陈明,试图找出陈明的把柄。经过张楚不懈的坚持和努力,还真让他找出了陈明的一个问题。原来这家外资公司的所有员工上下班都需要打卡,进行考勤。唯独陈明例外。
陈明是这套工作方案的设计者,他一直通过这个办法考核员工的出勤情况,可自己却从来没有打过卡,也没人注意到陈明没有打卡的情况。现在陈明的这个鸡脚给张楚抓出来了,张楚当然要好好利用它来大做文章。
于是张楚找到了外方老板,向他们报告了这件事。外方老板一听顿时就炸了。外方老板说,就连老板都打卡了,陈明竟然没打卡,这还得了。于是张楚跟外方老板做了一番研究,最后商讨出了一个结果:陈明利用工作之便,没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打卡考勤,严重违反了公司的纪律和规定,因而做出解聘陈明的决定。
陈明还蒙在鼓里,他还不知道这件事。星期一早上,陈明照样回到公司上班,然而当他坐下来的时候,却发现办公桌上有一封信。他很好奇,打开一看,却愣住了。
其实这就是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由于陈明上下班长期没打卡,公司一直没有陈明的考勤记录。陈明不遵守公司员工守则,严重违反了公司纪律,对公司造成恶劣的影响。为此,公司决定对陈明作出解除通知,不给予陈明经济补偿金。
陈明看完之后却笑了。他心里有底了:公司做的这个解除通知并没有依据。他拿着这份解除通知找到了外方的老板,对外方老板说:“这个解除通知没有法律依据。当初我跟公司签合同时,合同上明明写着我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这样的话,我根本就没必要打卡。如果你们不相信,可以把合同找出来看看。”
外方老板一听,顿时慌了。他们赶快把合同找了出来,翻开一看,他们顿时如同霜打的茄子,蔫了。原来合同上面确实写着公司对陈明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
陈明笑了,他对老板说:“你们的解除通知书没有依据,我不接受。”说完,他就扬长而去。外方老板看着陈明的背影,气坏了。当然,他们也不肯轻易让步。解除决定已经做出了,公司绝对不能收回,否则公司还有什么颜面。
于是他们找到了张楚,让他想想办法。然而这个002也是无计可施。没有办法,外方老板索性找到了律师打官司,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厅申请仲裁。陈明听到之后,付之一笑。陈明胸有成竹,认为自己胜券在握,一点都不感到担心。
开庭的那天,陈明像往日一样起床,穿好西装,来到了劳动争议仲裁厅。即使觉得自己稳操胜券,陈明的心里还是五味杂陈,非常不好受。以前,他为了公司,至少和50个员工打过官司,然而今次,他却是为自己和公司打官司。他觉得很讽刺。
然而让陈明没料到的是,外方老板这次请的律师对于人事关系颇有研究。陈明在人事岗位上工作了很久,然而他却没有发现公司跟员工签订合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时候,需要得到劳动部门的批准才有效。然而,陈明和公司签订不定时工作制合同时并没有上报劳动部门,因此应属无效。
陈明辩诉: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现在没有经过劳动部门的批准,是因为公司没有经过批准,而不是由他个人去报批。
公司辩方则称:做这项工作的是陈明,现在没有经过劳动部门的审批,是因为陈明没有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所以是陈明的失误。
虽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陈明很熟悉,但是他们也没有办法。因为陈明签订合同时确实没有征得劳动部门的批准,属于无效。因此,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判决公司胜诉。
陈明没有想到自己从事人事工作这么多年了,竟然出现了这么大的一个疏忽。听到自己败诉的判决,陈明久久说不出话来。因为自己的失误而埋下苦果,陈明认命了。命当如此,他也没有办法。
就在陈明来到公司收拾东西,准备走人的时候,在抽屉里,陈明发现了一页纸。原来这是去年优秀员工的奖状,奖金5000元。看见这张纸,陈明只是苦笑了一下。
然而过了一会儿,他头脑中忽然蹦出了一个想法:他在公司工作了4年。4年他从没有打过卡,却年年获得优秀员工奖。然而今年没打卡,公司却认为是不优秀,还以之为辞退他的理由。这明显是前后不符。陈明觉得自己很窝囊,决定不能就这样善罢甘休。
于是陈明以一张奖状把公司告上了法庭。
陈明的诉讼理由是:前4年以来他一直没有打卡,却年年获得优秀员工奖,这表明公司和他一直在执行合同中的不定时工作制。然而今年公司却以他没打卡的理由和他解除劳动合同,这显然前后不符。
现在这个未经过劳动部门批准的不定时工作制合同应该怎样执行呢?其实陈明心里也没谱。但是他还是赌了一次。劳动争议仲裁厅更多的是从劳动法的角度考虑案件,而法庭更多的是以民法的角度来考虑案件。
最后,法庭裁决:虽然陈明和公司签订的这个不定时工作制合同没经过劳动部门的批准,但却履行4年了。4年以来没人说过陈明,并且陈明还年年有奖励。这表明陈明和公司都在执行这个不定时工作制的合同。表面上没经过劳动部门的批准是陈明工作上的失误,但是从实质上来说,却是公司的失误。员工的失误等同于公司的失误。因此判决陈明胜诉。
在这种情况下,陈明当然不想再回到这家公司上班了。因此陈明提出了要求:他可以跟公司解除合同,可以不回公司,但是公司必须对他作出经济损失补偿。
法庭采纳了陈明的建议,最后判决公司给予陈明经济补偿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