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地方个体工商户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是普遍现象。甚至有很多个体户认为自己雇员工不属于劳动法管理范畴。有些个体工商户和员工之间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岂不知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不是你说了就算的。
下面给大家分享几个关于个体工商户违反《劳动法》的案例:
案例一:不跟员工劳动合同,员工离职赔偿员工双倍工资
19年4月, 王某到一家个体工商户服装店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3200元。20年3月,王某提出离职,以该服装店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服装店老板支付其在职期间实际工资的双倍。
该案王某胜诉,该服装店需支付王某双倍工资。王某每个月工资3200元,即11*3200=三万五千二百元。
解释:依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包括试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月。超过一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劳动者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案例二:未签劳动合同员工工作期间造成工伤
李先生是一家汽修店的技师,在工作中对新换的汽油泵芯进行压力、泄漏测试时产生火花,点着了旁边一壶汽油,造成李先生全身多处烧伤。
修理厂未与李先生签订劳动合同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不能申报工伤。
经法院判决,一次性支付李四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工伤待遇共计11万元。
解释: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包括试用期)为其职工申办社保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保。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员工交社保,劳动者可要求经济补偿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案例三:老板与员工签订无效合同
2018年2月个体户理发店老板李某与员工张某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约定:1.不交社保;2.非理发店中发生的意外与理发店无关;3.工资每月3500,前个月不发工资作为押金,干满三年后补发之前的2个月工资。4.各种工作规范与制度
2020年9月张某提出辞职,并向理发店老板李某索要之前扣下的2个月工资。理发店老板李某以张某违约为由,拒不支付扣下的工资。
随后张某咨询律师,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请求理发店老板支付克扣的一个月工资7000元,并补缴工作两年零七个月的社保。
理发店老板李某不服仲裁,工作时已经书面约定不交社保,上诉法院,法院认定该合同违反《劳动法》,为无效合同。
该案件最终张某胜诉。
解释:用人单位与员工签署的协议不能违背国家的相关法律,对用人单位来说,交社保是法定义务,不交社保是违法的.
案例四:老板无知,开除孕期员工
某珠宝首饰店为个体工商户,运营稳定。与员工签订书面协议,工资形式为基本工资加业务提成,不缴纳社保,(工资中包含社保)。该珠宝店在招聘时,只招已有子女且已上学的女士为员工,并且让员工确认无再次生育的意愿才签订合同。
刘女士是该珠宝首饰店员工,已在该店工作了3年7个月。刘女士基本工资2500,但工作至今基本工资加提成平均工资为4600多元。因二胎怀孕请假做检查,遭珠宝店老板不满,珠宝店老板直接支付了刘女士当月工资,并明确表示,刘女士不用再来该店工作。
刘女士咨询相关人士,得知这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后来的几天,刘女士照常到该珠宝首饰店上班,每次都被珠宝店老板及员工告知,自己已经被辞退,不用再来。
收集好证据,刘女士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请求1、该珠宝首饰店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三万六千八百元
请求2、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间损失的17个月工资,七万八千二百元
请求3、因该珠宝店未缴纳员工社保,补偿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约1万九千元
请求4、该珠宝首饰店为刘女士补缴3年7个月的社保
劳动仲裁支持了请求1.3.4,未支持请求2,刘女士不服仲裁,上诉至法院
最终法院认为刘怀孕期间被该珠宝首饰店解雇,客观上造成刘女士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受损,该珠宝首饰店应予以补偿。产假4个月拿全额工资,孕期和哺乳期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解释:特殊情况除外,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孕期女员工,不能降低女员工三期内工资,即使合同到期也要顺延至三期结束。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孕期职工,该职工有权利申请以下赔偿:
1、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工作年限*平均工资*2
2、三期工资
3、加班费及拖欠工资
建议每一个用人单位都能重视《劳动法》,自觉遵守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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