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促进本车间工作的顺利进行,培植员工的上进心和工作责任心,提高本车间工作效率,协调各工序运作关系,明确各工序职责,特制定本车间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本车间实际情况,实行“内部分工,分化整合”,从而达到“分而有合,合而有分”的团队作业模式。具体工序由:专机组、剪线组、整烫组、烧线组、总检组、包装组、配箱、打箱等七个工序组成,使本车间逐步形成科学化,程序化的管理机制,根据本车间实际情况来制定各工序工作职责及相互协调的工作关系。进一步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和技术培训,有效提高产品质量,同时建立一套公正、合理的奖惩制度,努力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使本车间整套运作体系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程序。
本车间目标:不求最好,但求更好!
本车间宗旨:以准时的货期,向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
第二章 后整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一、认真遵循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本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二、根据工艺制单操作程序,从生产单位接货时,必须按产品数量、颜色、规格分类点清数量,准确率达100%。
三、按照工艺制单要求进行专机操作,严禁出现(如打扣、打钉、打铁牌)位置偏差和用错辅料等现象发生。
四、在剪线过程中,严禁混款和余存残余线头,记数时,不准多报或少报数量,以保证记数的准确性,不得有剪破成品的现象出现。
五、需整烫的服装须分类,分批整烫,在整烫过程中,必须细心按照制造工艺流程要求烫平服装,如湿度太重,必须经过晾干后方可进行折叠包装。
六、总检人员必须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在进行成品终端检验时,首先检查有无残余线头、污渍。必须按照工艺制单要求,严格检查,杜绝不合格品流入包装组,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退回原生产单位进行返工。保证产品合格率达到97%以上,若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及时上报车间主管或厂长,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和处理办法。
七、包装人员在包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工艺制单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认真做到吊、挂牌应以于实物相对的款号、规格、颜色相同。用指定规格的胶针或麻绳挂于指定的位置,用与实物相同规格的包装袋包装,不准有混款、混色、混码现象出现,发现漏检产品返回总检组交生产单位返工。
八、装箱、打箱员工,必须按照工艺制单要求的装箱配比清点装箱,严禁不按规定乱装,要求装箱数量准确率达100%。
九、根据公司供货期限进行包装进度安排,必要时进行加班包装,不得无故延误交货期限,一般应做到当日货物,当日包装完毕。
十、注意做到防火、防盗及监督工作,不准在车间吸烟。
十一、节约用电、用水。养成随手关电、关水的良好习惯。发扬团队精神,积极推行和参与‘5S’现场标准管理运作。
十二、每月底评选12名无违章、无请假、并且工作积极的先进员工和先进工作者,并给予一定数量的奖金。
十三、每周日早上8:00开会,回顾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制定下周工作计划。
第三章 岗位责任制
第一节:后整车间收发员工的职责
1. 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车间的“劳动现场管理制度奖惩条例”,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2. 对所有成品的进 .出货(如:收水洗数、水洗后外发剪线 、缝珠 、印花 、加工包装 、出货)等必须分段做帐,以保证帐目的清晰度和准确性。
3. 及时统计返工数量(由负责返工员工提供)退回原生产单位和本车间所做工序进行返工,并且保证返工数据的准确性。
4.即时进行不合格品的清理点数,便于清款。
第二节 专机组员工工作职责
1. 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车间的“劳动现场管理制度奖惩条例”,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2. 在车间主任领导下,听从指挥,努力完成车间主任下达的各项任务。
3. 上班作业前,必须把机台清理干净,避免弄脏成品衣物。
4. 必须做到所用辅料(线、四合扣、铁钉、铁牌、纽扣)的规格和颜色的准确性,以保证产品的合格率。
5. 订真按照工艺制单要求或参照样衣,做到(定位、打扣、打铁钉、打铁牌)位置准确率达97%以上。
6. 如遇赶货,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先重后轻,确保货期准时完成。
7. 每款任务完成后,必须把剩余辅料清理归仓。
8. 做到离岗关电、关窗和本工序区域清理、清扫、整顿工作
第三节 剪线组组长的职责
1. 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和车间的‘劳动现场管理制度奖惩条例’’,认真
行本岗位工职责。
2. 在剪线时必定必须根据车间主任的安排,进行先重后轻挑款、挑号剪线,确保准时出货。
3. 在进行分货剪线时,一定要分款式分货,做到公平、公正,严禁认人为亲、影响工作秩序。
4. 记数时, 对每位员工所剪数量定要分款记数,并且在每天晚上下班前,必须与员工把数量核实清楚。
5. 对于未剪干净线头的员工,责令其返工直到剪干净为止。
6. 对于剪好线头的成品必须分款堆放,以便于赶货时挑款出货.
7. 下班离岗时,检查剪线组是否关灯,关风扇和窗户以及本组区域的卫生清扫工作。
第四节 剪线组员工工作职责
1. 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车间的“劳动现场管理制度奖惩条例”,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2. 在剪线时必须根据组长的安排,进行先重后轻,挑款、挑号剪线,确保准时出货。
3. 在剪线过程中,必须把每件成品里外线头全部剪干净,不留残余线头,认真捆好,注明工号或明字,便于查货后,返剪未干净线头,严禁剪破成品衣服
4. 剪线后的产品,必须分款、分类放到组长指定的位置,特别是有色成品,不准乱堆乱放,以避免弄脏成品。
5. 不准抢货、挑货,在赶货期间,必须无条件服从组长安排,先重后轻,保证出货准时。
6. 报数记帐,必须按其款号所剪实际数量报帐记数,不准多报或多或少报,以保数量的准确性。
7. 按照组长规定的卫生值日,下班前提前10分钟把本工序区域清扫干净,做到离岗下班、关电、关窗
8. 如遇赶货必须无条件服从加班,确保准时出货。
第五节 整烫组员工工作职责
1. 认真遵守车间“劳动现场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2.整烫前遵守燃油锅炉的操作规定则进行操作,待锅炉升到适当气压时开始作业。
3. 在作业前,必须把整个烫台清理干净,避免弄脏衣物,定期更换烫床布。
4. 工作要细心,成品要烫平,不能出现皱折,必须分款整烫和堆放,便于下道工序的整顿、清理工作,严禁将多件成品重叠整烫。
5. 在整烫过程中,留意倒查产品,发现不合格品,交总检人员处理。
6. 如遇赶货,必须无条件听从车间管理安排,先重后轻,挑款整烫,保证出货顺利完成。
7. 爱护公司设备,如有故障,应立即上报进行维修,以备急用。
8. 整烫结束后,应关气、关电、关窗、整理清扫工作场地。
第六节 查衫组员工工作职责
1. 认真遵守车间“劳动现场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2. 严格按照工艺制单质量要求进行产品的终端检验工作,做到标识清楚、准确、努力提高产品质量,为公司产品信誉的保障,严格把好每件产品最后一道质量关。
3. 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努力做到严格、认真、仔细、精益求精,不出现误检、漏检产品,杜绝不合格品流入包装组。
4. 负责前道工序工作(剪线、专机、整烫、剪线)的监督工作,前道工序不合格的员工,有权责令其返工,对于抗拒不返工经多次教育不悔改者上报车间主管,按劳动现场管理制度奖惩条例处罚。
5. 在检验过程中,认真填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如发现不良产品,或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主管、厂长反应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对不合格品必须分款,分生产单位堆放,便于清点数量。退回返工,在每款清款后报废品必须按工序分类整理。
6. 每款必须按中间号码挑选23件做船样。
7. 坚持本职工作原则,铁面无私,不允许拉关系,蒙混过关,伤害公司利益,保持每件产品达到质量标准,使公司产品检验合格率达97%以上。
8. 如遇赶货,必须无条件听从车间管理安排,先重后轻,挑款检验,保证出货顺利完成。
9. 节约用电,做到下班关电、关窗和本工序的区域卫生清扫工作。
第七节 包装组员工工作职责
1. 认真遵守车间“劳动现场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2. 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完成产品的包装任务,必须树立“一切为公司负责,一切为客户负责”的工作责任心。
3. 根据车间主任对各类产品制造工艺流程的宣导,分清各类款式所用的包装材料,及包装袋、吊牌、贴纸和吊、挂商标的位置进行有序的包装操作。
4. 在包装过程中,必须清理产品里外的剩余线头和脏物,保持干净整洁、平整,并进行尾部倒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交总检人员或车间主任处理。
5. 努力做到标识准确,吊、挂牌、包装袋上的规格与实物上的规格必须一致准确率达100%。
6. 包装好的成品,必须严格按照“5S”现场管理标准进行,分款、分色、分码堆放。杜绝不分款、颜色、规格,乱扔乱堆。
7. 任何时候,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以保证下道工序的顺利完成。
8. 每款完成后,必须把剩余包装材料清理归库。
9. 如遇赶货,必须无条件听从车间管理安排,先重后轻,挑款包装,保证出货顺利完成。
10. 认真按照卫生值日,做好车间的卫生清扫工作,并且做到下班离岗,关电,关窗。
第八节 送水洗捆包员工工作职责
1. 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车间的“劳动现场管理制度奖惩条例”,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2. 捆货时一要分款捆包,需分色、分号捆包的款式一定要分开捆包,数量一定要准确无误,准确率百分之百。
3.在每款清款时,尾数一定要分开,严禁混款捆包和前道工序未完成(如打枣、凤眼、平眼)送水洗,减少水洗后成品的返工量和每款数量的准确性。
4、捆好后的成品必须分数堆放,根据出货期先重后轻,挑款送水洗。
5、如遇赶货,必须无条件服从加班和协助其它工序工作。
第九节 配箱、打箱员工工作职责
1. 认真遵守车间“劳动现场管理制度”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2. 严格按照工艺制单要求装箱,配箱、装箱时,纸箱上提供的款式、颜色必须与实物相符合,杜绝混款、混色、混码乱装。
3. 装箱数量必须准确无误,不准多装,少装,准确率100%。
4. 在装箱过程中,必须细查,包装袋,吊、挂牌与实物的款式、颜色、规格是否一致,若不一致,交包装人员进行返工,并上报车间主管。
5. 装箱时,每件产品,必须平整入箱,不准乱装,出现皱折现象。
6. 若需打带的纸箱,应先问管理,依规格一个纸箱打几条包装带,避免盲目乱打,造成浪费。
7. 如遇赶货,必须无条件服从加班,保证产品按期出货。
8.做到离岗关电、关窗,配合包装员工,进行车间清扫工作。
第四章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节 考勤纪律
一、按时上下班。坚决执行打卡制度与车间考勤表考核同时进行。
二、严禁迟到、早退现象。
三、严禁脱岗、窜岗现象(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严禁无故旷工现象。
五、因临时特殊工作调动或到加工厂办事等原因而不能按时正常打卡者,事后立即凭部门主管申报厂长签卡生效;严禁私自涂改、私自签卡现象。
第二节 请假制度
一、职工因某种事项需要办理,故产生以下类别的请事项;如事假、病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
二、请假程序:员工——组长——车间主任——厂长——总经理
三、职工必须遵守请假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 擅自离厂办事。
四、出勤与工资:
1、计件员工享受多劳多得工资,不享受满勤奖,有事可请假,一般没有特殊情况员工可请假一天。
2、固定工资人员规定每月有一天假期,不能统一休假,要求休假时必须以请假的程序进行审批,请假条由部门主管批准交厂长备案;(注:休假一天不扣工资)。
3、出勤与工资计算方式: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实际有效天数1)×实际出勤天数。
4、国家法定节日如公司统一放假,因赶货需安排留岗上班的月薪员工加给平均日工资。
5、病假:一般生病请假(指固定工资人员),在一至两天内不扣工资.如超过两天以上病假,须持医院证明休假.在病休假期内按休假实际天数扣工资;如病休假超过20天以上,可按实际病情酌处理。
6. 工伤假必须依据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意见,酌情处理。
7. 赶货期间(除生病不能工作者外),不准请假。
8. 故意装病,蒙骗领导请假外出办私事者,一经查出,严格按旷工处罚。
第二节 请假制度
一、职工因某种事项需要办理,故产生以下类别的请事项;如事假、病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
二、请假程序:员工——组长——车间主任——厂长——总经理
三、职工必须遵守请假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 擅自离厂办事。
四、出勤与工资:
1、计件员工享受多劳多得工资,不享受满勤奖,有事可请假,一般没有特殊情况员工可请假一天。
2、固定工资人员规定每月有一天假期,不能统一休假,要求休假时必须以请假的程序进行审批,请假条由部门主管批准交厂长备案;(注:休假一天不扣工资)。
3、出勤与工资计算方式: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实际有效天数1)×实际出勤天数。
4、国家法定节日如公司统一放假,因赶货需安排留岗上班的月薪员工加给平均日工资。
5、病假:一般生病请假(指固定工资人员),在一至两天内不扣工资.如超过两天以上病假,须持医院证明休假.在病休假期内按休假实际天数扣工资;如病休假超过20天以上,可按实际病情酌处理。
6. 工伤假必须依据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意见,酌情处理。
7. 赶货期间(除生病不能工作者外),不准请假。
8. 故意装病,蒙骗领导请假外出办私事者,一经查出,严格按旷工处罚。
第五章 关于辞职、辞退的规定
第一节 辞职规定
一、因种种原因不能继续在公司工作而产生辞职意愿,需公司提出辞职申请。
二、辞职者按公司规定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属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书》要求内容具体、实事求是,写清辞职原因、理由,履行辞职审批程序。
三、辞职审批程序:
1、普通员工;组长——车间主任——部门主管——厂长
2、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部门主管——厂长——总经理
四、辞职者经上述程序审批完毕后,将审批好的《辞职申请书》交厂长报总经理备案,自批准日起到招进同等职位新员工为止到公司办理相关离厂手续。
五、因特殊情况如:结婚、参军、丧事及发生紧急意外事故可考虑提前办离厂手续。
六、未履行完公司规定工作承诺期限(注;所有进厂员工工作承诺期限均为一年,进厂时有约定期限和因重病不能工作者除外)申请辞职者工资结算80%
七、没有充分的辞职理由申请辞职,除履行上述程序办理外,工资结算60%。
八、认真履行公司规定工作承诺,完成承诺者工资结算100%。并且享受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九、编造理由、蒙骗公司领导申请辞职者,如被查出,不予办理辞职手续,如产生无理取闹、消极怠工、煽动是非行为公司将给予违纪开除之处罚。
第二节 辞退规定
一、辞职因种种原因达不到公司工作要求标准,公司将给予辞退处理。
二、一般构成辞退原因的条件如下:
1. 不能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者。
2. 操作水平不过关,经技术培训仍达不到标准者。
3. 工作消极,做事不专心,不团结同事,没有上进心,无法与他人沟通者
4. 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耍老油条作风者。
5. 在试用期不能适应本岗位工作被辞退的员工,按试用期工资100%结算
(注:试用期为一个月)。
三. 被辞退者由部门主管填报辞退通知书,写清辞退原因,上报厂长或总经理
备案后执行辞退决定。
四. 被辞退者经调查在日常工作中如没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损失者,工资结算工资80%,如经调查有对公司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轻重)工资结算60——70%。
第六章 关于员工保底工资的相关规定
一、保底员工上、下班时间与月薪人员同等对待,实行车间考勤表考勤。
二、保底员工所做的每道工序全部实行计件制。
三、若保底员工中有一部分员工工资超出保底工资超其余部分未达到保底资的员工不享受工资
四、不服从工作安排,经多次教育不悔改者和违规超过5次上者不享受保底工资。
第七章 员工借款规定
一. 新进员工在未发工资之前以每月基本生活费300元借款,但不能够超出所做工资总数。
二. 计件员工所发工资在300元以上者,公司不再借生活费。
三. 固定工资员工每月借资不能超过500元。
四. 如有特殊情况急需大额借资的员工,必须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资。
第八章 奖惩制度
第一节 劳动现场管理制度奖惩条例
第一条:上班时必须佩戴厂牌,违者按厂规处罚。
第二条. 严禁任何时候在车间吸烟,违者,一次罚款20元,屡教不改者,加倍重处。
第三条:严禁在上班时间在车间打骂、喧哗,违者,一、二次警告,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罚款5元。
第四条:不服从车间主管工作安排调动或顶撞领导,对抗管理制度,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或罚款10元/次和辞退本岗位工作调换其它岗位工作的处罚。
第五条:有意组织煽动,影响本车间工作顺利进行而造成停工,分别按以下款项处罚。
第一款:情节较轻但有悔改之意者,处罚20元,留岗察看,以观后效。
第二款:情节严重,态度恶习劣又列悔改之意,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开除出厂,工资不予结算之处罚。
第六条:对报复殴打管理人员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按以下款项处罚。
第一款:造成轻伤并有悔改之意者,处罚款200元/次,并负责赔偿其受害者的医疗费和误工费。
第二款:造成重伤或致残并且无悔改之意者,处罚500元/次,并负责受害者的医疗费和误工费。同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和开除出厂之处罚。
第七条:下班时未关专用机台、风扇照明电源和窗户者,一、二次警告,三次以上每次罚款5元。
第八条:本车间员工在工作中实行互相监督,如发现成品丢失,分别按以下款项处理。
第一款:积极举报偷盗者,给予举报人严格保密,经查属实奖励罚款数额的一半。
第二款:查出偷盗当事人追回赃物,并通报全公司,视其悔过表现分别处罚50—100元和开除厂,工资不予结算之处罚。
第九条:专机组人员,若因人为因素没有按照制造单制作要求标准进行操作,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特别是定位,打孔用错辅料)不能返工者,视其数量多少,分别给予警告处罚款10元/次。
第十条:剪线组员工,若因人为剪破成品不能返工经多次警告无悔改者,处罚款5元或按其成本价赔偿之处罚。
第十一条:若因烫工人为因素,造成产品整烫后成批返工,视其数量多少,分别处以当事人罚款10元/次。
第十二条:烧线员工,若因人为烧破成品不能返工经多次警告无悔改者,处罚款5元或按其成本价赔偿之处罚
第十三条:总检人员必须对成品的所有工序进行全面仔细检查。严禁不合格品流入包装组,若流入包装组后出现过多不合格品和客户反馈,总检人员严重失职,并处罚款20元/次
第十四条:在包装组人员必须对产品的包装流程工序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制单要求标准进行操作。有下列情形之一分别给予处罚。
第一款:严禁吊挂牌和包装的款号、规格、颜色与实物不符合,造成混款、混色、混码乱装,一经查出,一、二次警告,三次以追究包装组集体责任,处罚款每人10元/次。
第二款:任何时候,包装好的成品,必须分类堆放,严禁混款、混色、混码堆放.否则一、二次警告,三次以上处罚款每人5元/次。
第三款:每款包装之前,必须用不干胶带,将成品里外线头清理干净,若造成客户抱怨,翻箱返工,一、二次警告,三次以上处罚款每5元/次。
第十五条:配箱、装箱员工必须按照制造单装箱色码配比要求进行装箱,有下列情形之一分别给予处罚:
第一款;未经允许,严禁混乱装箱,一、二次警告,三次以上处罚款每人10元/次。
第二款:装箱数量准确率要求100%,若有多装、少装,一经查出,处罚款每人20元/次。
第十六条:在所有工序中若因人为因素造成其中一道工序返工,由该工序当事人负责其它工序返工,工资从当事人工资扣除。
第十七条:欢迎对本车间工作提出良好建议,若提出的建议能提高工作效率,使本车间的产、质跨上一个新台阶,奖现金50元/次。
第十八条:保持车间清洁,按卫生值日当天下班前,把车间打扫干净,违者,一、二次警告并且补扫一次,经多次教育无悔改者处罚5元/次。
第十九条:每月评选出先进员工和先进工作者,每人奖现金30元/次。
第二节 考勤处罚标准
1、每迟到或早退5——10分钟,罚款1元;迟到或早退10——20分钟,罚款5元;
迟到或早退20——30分钟,罚款10元;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1
天论处,计件员工若因赶货同样按此款执行。
2、无论请假时间天数长短如到期限仍未返厂又未续假者,严格按旷工处理。
3、无故旷工者,第一天罚款60元;第二天罚款120元;第三天给予严重违纪自动离厂之处罚,工资不予结算。
4. 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或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自己无关的事,视其情节轻重,处罚款5—20元。
5. 公事外出及临时工作调动不能正常打卡者,应于事后凭部门主管证明批条上报厂长签卡生效,超过一天未签卡视为无效。按每空1格,罚款5元。
6. 每月累计迟到5次以上,罚款10元。
第三节 开除处罚规定
1. 职工因严重违犯国家法律及公司规章制度,公司给严重开除之外处罚。
2. 构成开除处罚的基本因素一般如下;
(1).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参与或直接搞违法乱纪活动。
(2). 内外勾结偷盗公司财产、工友财产。
(3). 因工作严重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4). 无故对抗公司管理制度,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经批评教育不加以改正。
(5). 伪造事实,蒙骗领导,攻击他人,破坏团结,经批批评教育不加以改正。
(6). 参与聚众赌博活动,罚款警告后屡教不改。
(7). 参与恶性打架事件且将他人打伤、致残、致死。
(8). 严重违反劳动生产安全操作规程造成重大损失。
(9). 故意严重破坏公物,破坏消防设备、器材、机台、设备等破坏活动。
(10).组织煽动员工闹罢工事件者。
(11).因吸烟或使用明火而引起火灾者。
(12).对管理人员和本车间员工采取威胁手段者。
3、凡构成以上行为者,经多方调查属实给予立即开除之严重处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视损失程度给予赔偿,特别严重的行为移交政府司法部门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