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是为保障参保人员在不同统筹区域间流动时能够连续参保、医疗保险关系能够顺畅衔接而设计的一整套机制和办法。
在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了各类人群参保和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
以西安为例,如何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一文读懂
一、哪些人需要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
二、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申请流程是什么?
由用人单位申请转移接续申请,目前,西安市为市级统筹,具体情况如下:
>>统筹区内
同一个统筹区内变更参保单位,不需要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只需原单位在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办理暂停缴费,新单位在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人员恢复缴费即可。
>>跨统筹区
1.陕西省内转移
陕西省统一使用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省内其他地市与西安市医保关系转移,已实现数据同源,故个人医保参保年限在平台内累计计算,无需办理转移手续;医保个人账户转移接续的,只需转入地参保单位申请“职工医保关系转移”即可完成。
2.西安市转移至外地市
外地市参保人员离职,办理了西安市医保停保手续,在外地市就业并参加职工医保,确定不再返回西安市就业参保的,
可将西安市参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转至外地市医保部门。
参保人打印西安市医保参保凭证,交至新参保地医保部门,由其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发起医保关系转入申请,西安市将配合办理转出。
3.外地市转移至西安市
西安市正常参加职工医保(含灵活就业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由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西安市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并提供原参保地参保凭证,可将原参保地(外地市)
医保年限和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转移接续至西安市医保账户内。西安市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发起转入申请,由原参保地医保部门配合办理转出。
三、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跨统筹流动,如职工离开西安市在外地市就业参保,或者外地市人员来到西安市就业并参保缴费,才能申请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
2.办理完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转入的外地市参保缴费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在西安市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时合并计算;转入的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至参保人员在西安市的个人医保账户余额,可用于就医购药。
3.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已经陆续在各地市上线和完善,越来越多的统筹区接入了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流程随之优化。各地医保部门是否支持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线上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要以当地接入进度为准。如当地尚未接入,建议耐心等待,待接入国家信息平台后优先通过线上办理,防止线下邮寄导致业务办理失败。
4.在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业务之前,参保人员的信息和个人账户余额不会清零或者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