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鸿蒙
日前,某公司要求女性劳动者一旦怀孕即自动离职的免责承诺书在社交媒体上引发关注——“本人郑重承诺,在公司工作期间一旦怀孕,本人要自动离职,并且放弃追究本单位任何经济补偿和相关法律责任。”记者联系到发帖的女员工,她肯定这封承诺书情况属实。(澎湃新闻)
这封“怀孕自动离职”的免责承诺书再一次引起大众对育龄女性职场生存境况的担忧。在当前国家鼓励生育、降低生育成本的大背景下,职场生育歧视成为了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今年3月智联招聘发布的《2022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中显示,61.2%的女性在求职中被问婚育,高于上一年的55.8%,也远高于男性的32.3%。此外,38.3%的女性表示婚育影响职场前景,远高于男性的17.9%。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但在现实中虽然女职工的生育权屡屡遭到侵犯,却只有极少数女性会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一方面此类侵权案件维权成本高,维权时间长,举证困难,获得的补偿金额也有限;另一方面为今后的职业发展考虑,当事人往往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终选择了妥协。
劳动法律中对女性权益的保护立竿见影,但也提高了企业雇佣的经济成本,在某种程度上会增加女性的就业歧视,继而影响女性的生育意愿。因此,应更重视“生育歧视”背后的困境,营造一个宽松的职场女性放心生育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内消除女性职场歧视。
有效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首先,需要劳动者勇于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遇到企业侵权行为时主动取证,保留工作痕迹、沟通记录等;其次,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诸如强化生育保险、税收优惠、购买岗位等机制,减轻企业因为女职工怀孕产生的用人成本;同时,要在全社会探索男女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的新举措,让男性家庭成员也承担抚养下一代的任务,以此进一步降低女性就业的门槛,提高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