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23日电 22日晚,港股中国恒大发布多条公告,对恒大物业134亿元存款被强制执行一事进行了解释。另外,公司多位高管人员出现变动。
134亿元被银行强制执行
此前于今年3月22日,恒大系上市公司全部停牌。中国恒大公告称,公司在审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告过程中,发现公司有约为人民币134亿元的存款,为第三方提供的质押保证金,已被相关银行强制执行。公司将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及安排委聘专家对该质押保证进行调查。
7月22日,初步调查结果出炉。
中国恒大表示,根据公司独立调查委员会初步独立调查所得的资讯,该质押相关的贷款透过第三方(扣除费用后)划转回流至本集团,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该质押涉及三组存单质押如下:
1.人民币20亿元的存单质押担保
于2020年12月期间,恒大物业的子公司以定期存款为一家第三方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存单质押担保,使该第三方公司获得等额银行贷款。所得资金(扣除费用后)透过其他第三方间接转至该集团,该笔银行贷款于2021年3月到期并已偿还,相关的存单质押已被解除。
于2021年3月期间,恒大物业的子公司以定期存款为另一家第三方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存单质押担保,使该第三方公司获得银行贷款。所得资金(扣除部分费用后)透过其他第三方间接转至该集团。
第二笔银行借款于2021年9月期间到期,借款方未能还款,恒大物业的子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的存单质押于2021年9月期间被强制执行。
2.人民币87亿元的存单质押担保
于2021年1月、7月及8月期间,恒大物业的子公司以定期存款为多家第三方公司提供两组存单质押担保,使第三方公司获得银行贷款。第一组存单质押的金额为人民币80亿元,相关贷款于2021年7月期间偿还,第一组存单质押已被解除。第二组存单质押的金额为人民币87亿元。相关的资金透过本集团的联营公司转至该集团。
涉及第二组存单质押的银行贷款于2021年11月及12月期间到期,相关借款方未能还款,恒大物业的子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87亿元的存单质押于2021年11月及12月期间被划转及强制执行。
3.人民币27亿元的存单质押担保
于2021年6月期间,该集团向第三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7亿元,用于支付该集团对恒大物业的子公司应付的款项。恒大物业的子公司同时以等额定期存款提供存单质押担保使该第三方获得银行贷款。
有关银行贷款于2021年9月期间到期,借款方未能还款,恒大物业的子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27亿元的存单质押于2021年9月期间被强制执行。
多位高管人员变动
中国恒大表示,根据初步调查资料,公司执行董事夏海钧及潘大荣,以及公司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总裁柯鹏参与了上述安排。鉴于此,董事会决议要求该等人士辞任该集团的职务。
公告称,公司正与恒大物业商讨偿还该质押所涉及款项的方案,方案主要透过该集团转让资产予恒大物业抵销相关款项。在有关偿还方案落实后,公司将发出进一步公告。
同日,中国恒大公告,刘振获委任为执行董事;钱程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首席财务官;现任执行董事肖恩,已获委任为行政总裁,同时仍会担任执行董事职务。
夏海钧因参与上述质押安排辞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潘大荣因参与该质押安排辞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及首席财务官。
来源:公告
当日深夜,恒大集团新任行政总裁、执行董事肖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8月期间,当时集团面临巨大的流动性压力,在集团有关高管的授意安排下,恒大物业以存单质押担保方式,通过第三方,分三次向中国恒大集团提供了这笔大额资金。这笔资金被用于集团的运营和偿还集团境内外债务,暂时没有发现个人侵占资金、中饱私囊等情况。
肖恩表示,恒大将进一步配合独立调查委员会,尽快完成调查工作,积极探讨考虑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以适当方式解决占款问题,并将进一步加大集团内部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的建设。(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