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辞职报告 正文
‘服务期满事业单位辞职报告’事业单位人员辞职报告…

时间:2023-04-15 13:07:1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事业单位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协议,提前离职,要赔偿违约金吗?

事件回顾

2020年2月1日,小群与某事业单位(以下简称A单位)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该合同第一条约定合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2028年2月1日。小群于2022年3月16日提出辞职。

此后,双方之间的人事争议经北京市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裁决。

仲裁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认小群向A单位支付违约金220000元。

小群认为其并未与A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且A单位为小群支付的培训费用仅为9800元,小群不服仲裁委的裁决,故起诉至法院。

A单位辩称,不同意小群的诉讼请求。

小群于2020年入职之初与被告单位签订了《博硕士研究生聘用协议书》,约定了未到合同期限不得调出。

双方签订的《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也约定了明确的违约金,金额以本人上一全勤年度总收入为基数,小群于合同未到期前提出辞职,已经构成严重违约,应支付违约金。

群益普法

法院认为,事业单位同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人员,在招聘、管理、考核、奖惩、待遇、解聘及争议处理等方面均有别于劳动关系,应当适用人事争议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处理;

没有相关规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案中,A单位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安排小群参加脱产培训,并承担小群培训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同时与小群签订《培训协议书》约定了服务期,双方关于服务期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

小群本应履行双方关于服务期的约定,努力工作以回报A单位的付出和培养,但小群在双方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提出辞职,违反基本的诚信原则,也必将给A单位的工作造成消极影响。

对于小群的违约行为,应当依照双方协议约定,向A单位赔偿违约金。

诉说你的忧愁,群益帮您解忧。

作者:群益-高鑫宇律师

文中所有图片、视频,如无特殊说明,均来自互联网。

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小编。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