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劳动者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那么,哪几种特殊的情况主动辞职也可以要经济补偿金呢?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情形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这里不包括劳动者一般提前30天的辞职权利,这种情况单位无过错,而上面情形单位显著存在过错。
二、适用经济补偿金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这里不包括单位无过错情况下劳动者提出的辞职。司法实践中以38条第2、3款最为常见,下面简单分析一下。
三、是否包括少发工资、降低档次交社保
这里一般要看计算错误还是恶意少交、少发,从严格理解法律来看,应该包括少发工资、降低档次交社保,但是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认识不同,各地对不发工资、不缴纳社保认识比较统一,对少交认识则完全不一样。
四、辞职的理由
辞职的理由一定要和上面能要经济补偿金的理由想匹配,否则要不到经济补偿金,更关键的是司法实践中,一般不允许改变辞职理由,辞职理由一定要慎重,实践中遇到最多的就是“辞职原因:个人原因。”。
五、辞职意愿如何送达
虽然说法律的意思表示可以对话、电话、书面、邮件等,但是从方便取证的角度出发,强烈建议采取EMS方式,保留相关凭证,网上打印轨迹,印证使用。
六、送达主体
劳动合同一方是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来说,送达单位就可以,单位办公室也行,不建议送达给某个个人,到时候容易扯皮。
七、经济补偿金标准
还是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不包括加班费。
八、没有代通知金
这种情况没有代通知金。
九、38条1、4、5、6款
除非你有特别过硬的证据,不建议以上述理由辞职,风险非常大。
辞职是门学问,自己研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