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消息,因扣发产假期间的工资,西安一位美容医师与公司发生争议后,被要求离职。经过诉讼,近日公司被判赔25万元的高额赔偿。
汤某是西安一家美容公司的美容医师,经该公司批准后休了产假,却被扣发产假工资。产假期满回岗上班后,她与公司就补发产假工资发生争议,公司要求其离职。汤某将公司起诉至未央法院,要求公司支付产假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共计赔偿金30余万元。
未央法院审理后认为,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美容公司在汤某产假期间扣发工资,协商不成后要求汤某离职,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终判决某公司向汤某支付产假工资、赔偿金25万余元。
法官解读工资问题
了解“9个焦点”解决工资纠纷
关于工资的纠纷多种多样,未央区法院法官通过“九个焦点”对工资问题进行了解读。
1.基本工资不能随意更改
降低基本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要协商一致,不能单方面随意更改。
2.加班工资不能随意降低
如果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已作出明确约定,应按照双方的约定计算加班工资。
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但未约定加班工资基数的,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基数。
如果劳动合同对工资及加班工资基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当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收入作为加班工资基数。
3.用人单位不能因调整岗位擅自给员工降薪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薪酬待遇后,无权擅自给员工降薪。如果变更劳动者的薪酬,尤其是减少薪酬的,应经劳动者的同意。
4.扣款有一定的标准
其一,《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其二,用人单位无权随便扣除员工基本工资,至于属于浮动工资的绩效工资、奖金的部分,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予以扣除。
其三,劳动者迟到早退等违纪行为未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无权扣除劳动者工资。
5.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会降低
首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其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最后,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6.女员工产前检查不得降低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做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故怀孕的女职工在工作时间进行产前检查的,用人单位不能扣除其请假期间的工资。
7.未完成定额任务
工资不能低于最低标准
《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所谓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由此可见,只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约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工作,无论他是否完成任务,都应当算作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工资。
8.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
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9.停工、停产、歇业期间工资标准不能随意降低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法官说,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向其支付工资,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只有在法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还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标题:要求补发产假工资被离职 公司被判赔25万元
来源:华商报
编辑:马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