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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报告交接不清楚 辞职报告给了领导?

时间:2023-04-29 12:58:4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财务部门是一个企业的核心部门之一,连接税务、银行等多个外部机构,掌握了企业的重大机密,所以财务岗位也至关重要,企业对财务人员离职时的工作交接也要求也比较多,一不小心,可能给自己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因未按规定办理离职交接

企业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案例】高某于2016年4月向某公司提出辞职,未完成全部离职交接手续即离开公司。后公司以其未归还使用某软件所必须的“加密狗”(购置价6000元),向劳动人事仲裁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高某赔偿因重新购买“加密狗”所支出的费用18800元,高某辩称,其离职时并未带走“加密狗”,其离职后告知了公司领导“加密狗”在办公室电脑上,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该案经仲裁、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高某赔偿某公司经济损失3000元。


【法院观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企业对于离职交接制定了具体的规章制度,员工应根据规定办理交接。现有证据证明某公司对于借用“加密狗”要求办理借用和归还登记,但高某借用后并无归还记录,且高某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已经归还借用物品或该物品仍在某公司办公室内,根据“加密狗”原购置价为6000元的事实,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酌情高某赔偿公司损失3000元。


【猫叔分析】

假设离职人员高某陈述为真,由于各种原因,领导没看到,可能是被人当做垃圾扔掉了,或者被人恶意拿走了,但是这些都没办法产生对抗:企业对于离职交接制定了具体的规章制度,员工应根据规定办理交接。

所以,离职交接一定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走,当然前提是这个规定明显是合理合法的,否则,就像案例中的高某,需要按照法院宣判赔偿公司损失。


离职该如何做好交接工作?

这么做肯定不出错!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2、交接内容



会计人交接务必注意:

1、及时变更税务信息(比如财务负责人、办税员)

2、所有的交接单必须签字确认


3、新会计接手,需要做好的工作衔接内容:

(1)延续使用以前账簿,不得另立新账。

(2)延续使用会计原则和政策。

(3)发现以前记账错误不得使用划线更正法纠错,使用红字更正法调整,也不能直接对原任会计的账簿进行修改新会计。

(4)发现使用会计政策出现错误,根据金额及影响程度分两种处理方法:

①金额不大使用未来适用法,直接计入当期,在未来适用法下,不需要计算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也无需重新编制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

②金额大及影响报表程度大的使用追溯调整法。




员工离职了,

公司发的离职补偿金要不要交个税?


交不交个税,要看有没有达到交个税的条件:


当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时(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如果该补偿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执行时间:2019年1月1日起;


举个例子,8月份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并支付了经济赔偿金50万元,假设猫叔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为3年,当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

(1)计算免税额:10000*12*3=360000元

(2)应纳税所得额:500000-360000=140000元


(3)该笔收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税率10%;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40000*10%-2520=11480元;


(注:个税申报系统中选择: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这项进行申报个税。)



(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离职未办工作交接,

公司能否拒付工资?



劳动者未履行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单位能否扣发其工资?


当然不能!


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且劳动合同法也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所以,只要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了,就有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最后,仲裁委支持了张某的仲裁请求,裁决公司支付张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14日期间的工资。


提醒:公司针对这种情况,应该及时足额支付离职员工工资,如果员工不交接工作,可以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缺勤一天扣三天工资,违法吗?

有小伙伴私信猫叔说,因自己未按照公司规定缺勤1天被扣了3天工资,公司的做法是否违法?



有些企业会在《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员工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且一般在入职初期HR培训时就专门做了规定,摆在明面上东西,白纸黑字很少有人会觉得:这规定是否合法?更多的人只是发出叹气,缺勤一天的代价太大了,还是乖乖上班吧。



不管公司是怎么固定的,从法律层面来讲,公司这种行为到底合不合法呢?是否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呢?


一般来说,劳动者工作一天,可获得一天的工资,缺勤一天,公司可不支付当天工资。很显然公司扣三天工资的行为并不符合规定,有违公平原则,缺乏法律依据。


上面的小伙伴因为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节,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总结:离职后往往面对的是一次新的职业选择,在最后关头,切记做好工作交接,不“藕断丝连”,方能阔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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