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当下正值高校毕业生就业季,一些企业出现了毁约行为,打乱了那些刚从象牙塔迈入社会的大学生的就业规划,一些学生虽然拿到了数千元违约金,但却错过了就业黄金期
高校毕业生要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权益,应当坚持签三方协议,而不是签就业意向书、实习协议等保障效力低的就业协议。建议三方协议适当提高企业违约金额
□ 本报记者 赵 丽
□ 本报实习生 谭兰惠
得到不足以支付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却面临错过就业黄金期。这是北京某高校2022届大四毕业生徐风现在的处境,而造成如此境遇的原因是:招聘企业毁约了。
遭遇企业毁约的应届毕业生不止徐风一个。当下正值高校毕业生就业季,而之前有媒体报道,一些车企、互联网大厂都出现了毁约行为,打乱了那些刚从象牙塔迈入社会的大学生的就业规划,让很多人不知所措。
多位业内专家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企业毁约将严重影响毕业生就业信心,甚至导致一些毕业生错过就业黄金期,较长时间找不到工作。企业应当履行社会责任,规划好用人招聘计划,避免、防止任意毁约行为。
专家建议,从保障高校毕业生权益出发,三方协议可以适当提高企业违约金额。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确保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就业协议,一旦发现有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力成本而“搭车”疫情的毁约行为,应当发警示函、纳入用工黑名单,作出严厉的行政处罚。
签订三方协议
难逃临时毁约
徐风是在2021年下半年的秋招中,与北京一家互联网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随后进入实习考核期。“从签订三方协议到年底这段时间,我觉得我在公司的表现还不错。”徐风告诉记者。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签订了三方协议,徐风以为工作就有了着落,“可快到2021年年底的时候,公司内部有消息说要进行业务和人员调整,没过多久,公司的一些福利也减少了”。她回忆说,接下来,公司HR建议她继续在岗一个月,同时找其他工作,之后便是直属领导单独面谈。
“他首先评价了一下我最近的表现,然后说因为互联网发展行情不乐观,业务和人员调整,公司需要裁员。”徐风说,之后公司按照三方协议赔了她一些违约金。“违约金很少,而我已经错过了找工作的最好时机。”
今年以来,高校毕业生被违约的情况屡见报端。据公开报道,有两家知名新能源车企被曝毁约2022年毕业的校招生人数多达数十人,给出的理由大同小异,都涉及业务调整,不能提供就业岗位。涉事企业为大学生支付了数千元的补偿。
“一份HR发来的解约邮件,让我直接从‘天之骄子’变成了失业者。和三方协议里规定的5000元赔偿不同,公司赔偿了一个月工资,多于5000元,但我更想要一份工作。”被上述新能源车企毁约的2022届毕业生刘明说,目前他租住在北京朝阳区,正在为是留下来继续找工作,或是考博,还是回老家考公务员而徘徊,“我很迷茫,突然的解约对我影响很大”。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张丽云说,今年高校毕业生突破千万人,但在国内疫情和国际局势的双重影响下,很多企业经营陷入一定困境,部分企业无法正常运营,导致今年就业形势较为严峻,同时也出现一些企业毁约的情况。
“一般来说,三方协议有很多政策保障,有学校参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学生权益。但目前来看,随着大学生就业市场化的推进,三方协议的三方性、政策性导致其从法律的角度维护学生权益存在不足。”中央财经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沈建峰说。
遭企业“画饼”
实习无法转正
据受访的多位应届毕业生透露,在秋招、春招中,并非所有企业都会与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部分企业会先将准毕业生作为实习生招入,并承诺其实习结束后开放转正岗位。然而,有些企业未能兑现承诺。
来自北京的大四学生王佳佳在2021年的秋招中,和一家娱乐公司签订了实习协议,“当时我处在大四上学期,不能签劳动合同,而这家艺人经纪公司称自己没有三方协议,让我签实习协议,承诺实习期结束后立即转正”。
王佳佳告诉记者,当时该公司领导和她所在团队的组长都特别热情,说公司发展快,特别缺人,按时转正绝对没有问题。她所在团队主要负责培养推广一个新人唱跳团体,刚开始工作非常忙碌,经常加班加点,可随着选秀节目进入下行期,公司决定调整业务架构以及控制成本,从今年3月开始,她的忙碌状态戛然而止。
“倒霉的我,被告知不用再去上班了。”王佳佳说,当时她还想再争取一下,但因为北京疫情,学校延迟开学,公司便以不能及时来线下实习加上业务调整,跟她解约了。由于签的是实习协议,王佳佳连违约金都没有拿到。
和王佳佳一样被毁约而没有拿到任何补偿的,还有就读于传媒专业的北京毕业生张小鱼。公司和她签订了就业意向书,承诺她试用期后直接转正。“可前不久我即将转正时,公司却以各种方式对我进行劝退。我想抗争一下,可公司每天给我超负荷的工作量,让我根本无法完成。”张小鱼说,无奈之下她只能离职。
沈建峰认为,今年的企业毁约事件受到较大关注,主要还是因为就业形势严峻,“目前的就业形势和经济形势下,一些企业没有很好地规划自己的用人需求和发展需要,导致招聘后发现用不了那么多人”。
长期关注劳动领域的北京律师常莎说,应届生的签约主要分为两种:就业意向书和三方协议。一些企业要求先签订就业意向书,正式毕业后再签订劳动合同。而就业意向书对毕业生及企业的法律约束效力,远不及三方协议。
“而实习协议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开展实践学习,实习期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如果该岗位支持实习转正,需要在学生拿到毕业证之后重新签劳动合同。”常莎说,高校毕业生要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权益,应当坚持签三方协议,而不是这些保障效力低的就业协议。
赔偿杯水车薪
提高违约金额
北京一位不愿具名的企业HR告诉记者,一些企业毁约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受疫情影响,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在业务压缩、项目调整后,为了生存不得不裁员。这时,毁约校招生的成本较低、赔偿金较少,而如果解除原有员工的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赔偿金与其工资、工作年限等挂钩,需支付一大笔赔偿金。
毁约后,即便是对大学生进行赔偿,也不会超过5000元。
据了解,以前,不少高校毕业生是三方协议的毁约方,一些用人单位通过约定天价违约金来制约大学生毁约。2019年教育部提出建议,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自此,超过5000元的违约金额度,学校一般不会在三方协议上签字。
张丽云分析说,违约金的数额是利益权衡的结果。学生有可能因找到更好的用工单位或升学而违约,作为没有工资收入的一方,学生的支付能力有限,承担5000元以下的违约金是合理的。如果三方协议中违约金标准太高,一旦学生违约,就会出现支付不能等问题。
多位专家指出,当初将违约金额度限定在5000元,是从制约用人单位滥用权利,保护学生权益立场出发的。然而,这样的保护当下却被个别企业钻了空子。
沈建峰说,学生就业时,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是很重要的,即使毁约赔了钱,也不能改变学生已经错过就业黄金期的现实,毁约的损害超过了普通劳动力就业市场的违约行为。
“从民事合同的角度来看,双方约定上限5000元的赔偿没什么问题,但是从三方协议违约给学生带来更大伤害的角度看,约定用人单位违约多赔偿一些也具有一定合理性。”沈建峰说,从进一步提高对就业学生的保护、规范就业行为的角度看,应当重新考虑三方协议的定性,不应当把这种协议理解为民事协议,适用民事法律,而应当将其理解为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律,以此提升对就业学生的保护力度,防止任意毁约行为。
张丽云也认为,从制约用人单位毁约、保护学生权益的角度,可以考虑适当提高用人单位的违约金数额,“但是否提高、提高多少,需要在充分调研、审慎考量的基础上作出”。
依法解除合同
防搭便车毁约
要探讨企业违约问题,首先需要回答的是:用人单位可以违约吗?
据常莎介绍,法律上有情势变更原则,当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发生当事人预料不到的重大变化,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三方就业协议中,都有特定情形发生时可以解除协议的条款。
在沈建峰看来,根据劳动合同法,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裁员——已在岗的员工尚且可以裁掉,没入职的“不让来”,法律没有也不应该完全禁止。
但毁约并非没有任何限制。在采访中,记者注意到,关于毁约原因,不少公司的解释均是“业务调整”。
对此,受访专家表示,如果业务调整是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后的无奈之举,毁约并非不可,对这种情况下毁约的企业做“不诚信”等评价,也未必公允。但需要强调的是,法律上认定“情势变更”有一个前提,即“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也就是说,如果合同成立的基础发生变化非客观原因,而是用人单位自身失误导致,其毁约得不到法律认可。
“企业毁约要承担相应责任,不仅要赔钱,还要面对社会舆论的压力。所以随着疫情和经济形势逐渐好转,大量毁约的情况不会出现。”沈建峰说,如果一个企业频繁毁约,相关部门可以将其纳入用工黑名单进行规制。
“在没有外在客观因素作用的情况下,如果一个企业反复毁约,其初衷就值得怀疑。如果想得到公众认可,公司在保守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可以对毁约背景作出更详细的披露。劳动监察部门也可进行相关调查、披露,以回应公众合理的质疑。”张丽云说,要警惕“搭车毁约”行为,不排除有个别企业,并未出现法定或约定的毁约情形,而单纯为了降低人力成本,“搭车”疫情对毕业生毁约。
张丽云说,对“搭车毁约”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向相关企业发送警示函,如果此类情况再度出现,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要进行严厉的行政处罚。
沈建峰也提醒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存在一些不合法的、侵害学生权益的行为,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受到侵害的要依法及时维权。他相信,随着国家针对企业一系列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的出台,努力为企业发展纾困,不久的将来企业一定会创造和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文中高校毕业生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