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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字微信名字】夫妻离婚,遇到这种房地产纠纷该怎么办?用民法典回答

时间:2023-01-29 14:41:0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婚姻存续期间

女人和父母出资买房

离婚时应该如何分配房产?

用民法典回答

不做

案例1

男女双方因工作关系一直分居两地,经济上是AA制度,孩子和女人住在一起,男人每月支付1000韩元的抚养费。2016年,为了方便子女上学,女方和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了两套房产,男方只支付了其中5.4%的份额。房地产都在女方名下,女方单独承担房贷。现在要离婚,女人可以分配多少房产?

如果男女双方对夫妻财产的归属没有书面协议,女方父母出资买房时未就房屋份额和归属明确达成协议,购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该平分。

根据你的描述,男女因工作原因长期分居两地,婚内财产各自支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男女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但承诺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如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婚内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男人和女人没有书面具体承诺夫妻各自采用财产制,那么女性购买房地产的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男人从自己支配的账户中只出资5.4%,或拒绝偿还住房贷款,也不会影响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承认。

对于女方父母的出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子按约定处理。如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女方父母出资时没有明确承诺男女双方和住房份额属于女方所有,购买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如果上述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等分割。如果双方在房地产分割问题上没有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根据照顾子女、妇女、无过错当事人权益的原则做出判决。

案例2

和前夫离婚后,合同很清楚房子要以孩子的名义转让,但孩子的父亲一直拒绝转让房子,总是以没有地方住为由不离开房子,也不支付孩子的学费。我也该怎么办?

孩子的父亲必须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拒绝履行,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孩子的母亲可以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的承诺对男女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孩子的父亲应根据协议承诺履行义务。根据你的解释,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以孩子的名义转让,该约定在形式上具有赠与的特点,但事实上属于夫妻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达成的分配方案,不能等同于一般赠与关系,因此孩子的父亲在过房前不能反悔或取消赠与,必须按照当初约定履行转让义务。关于子女的学费,离婚后,父母也有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孩子的父亲应根据离婚协议支付学费。另外,孩子们在必要时可以提出超出协议原来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于孩子父亲的行为,孩子的母亲可以先履行离婚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办理房屋转让手续,并要求支付学费。如果协商后不能达成协议,或者孩子的父亲以各种理由拖延,孩子作为权利人,母亲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转向:《中央电视台今日声明》微信公众号

资料来源:闭路电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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