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件事都有回音。
2022年6月24日,我局在线回复了4条热线,需要调查的4条目前全部完成了调查处理,对相关情况的反馈如下:
01
公众的反馈
罗庄区的都敦镇两个村庄修建了下水道,污水排放到河里污染了环境问题。
处理情况
通过罗庄分局现场调查发现,公众反映的“下水道”实际上是在2015年建成并投入的秋头镇外环路上,与雨水管网一起收集雨水,排放到鸭河。经过执法人员的现场调查,该村周围没有涉水企业,工业废水被排入该管网。调查结果显示,道敦镇中心小学、道敦中学及该村部分家庭的生活污水和部分水管破裂,流出的自来水也流入了该管网。由于管网在两个村外环路上部分受损,所以要向南流的水从受损的地方向东流,到两个村外环路东边的沟渠。罗章志国立即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楚都伊村外环路东沟内的水进行采样,使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表1 标准限额要求。根据职责分工,罗章志国已将管网破损等问题通知了桥敦镇政府,要求依法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接下来,罗章智局将继续关注该管网的维修问题,增加检查频率,密切关注水质变化。调查处理情况已反馈给举报者。
02
公众的反馈
兰山区东新生木业污染环境问题。
处理情况
由于申报人提供的企业位置不具体,仅根据企业名称,兰山公司没有在辖区内查询相关企业。执法人员多次拨打民怨留下的电话,均显示号码频繁,无法联系举报者,无法就此问题进行调查。举报者建议补充问题的具体信息,以便执法人员调查,然后再次反映。
03
公众的反馈
兰山区义堂镇和枣园镇各有一个混凝土搅拌站,多次反映到环境部门,没有处理问题。
处理情况
与申报人联系后,反映出的搅拌站分别是义堂镇临川原混凝土有限公司兰山公司和枣园镇临川高混凝土有限公司。此前,兰山分局已得到相关问题的反映,经过调查,临沂天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兰山分公司位于义堂秦华庄村,每年20万立方混凝土项目于2008年4月经原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兰山分局批准(林焕兰署[2008] 85号),同年8月通过验收,主要利用采购砂石,其3号混凝土生产线未经环境保护批准擅自投入使用。临川高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枣园镇金德路,主要从事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未取得环境批准文件,擅自投入使用。兰山地区局已命令临沂天源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3号生产线立即停止生产,限期补办手续,在取得环境评价手续之前严禁擅自恢复生产。联合地方政府依法命令临沂天高混凝土有限公司停电,在完成环境保护审查手续之前不能擅自恢复生产。分别立案调查了两家公司的环境违法问题,目前正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6月24日得到反映后,兰山分局立即联合义堂镇和枣园镇再次对两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其中临沂天源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兰山分公司1、2号生产线正常生产,建设的污染管理设施正常运行,3号混凝土生产线已关闭,未使用,没有使用痕迹。临川高混凝土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没有生产迹象。接下来,岚山地区局将加大巡逻力度,对环境违法问题依法按规定进行调查。调查处理情况已反馈给举报者。
04
公众的反馈
河东区太平镇村附近有生产链条的工厂,噪音扰乱民众的严重问题。
处理情况
收到公众反应后,河东分局立即与举报人联系,得知反映的企业是临沂市河东区威力巨大的金属制品厂。通过执法人员的现场调查,该公司于2018年12月获得环境评价批准(林焕东(2018) 355号),并于2019年12月完成了自主验收。河东分局两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企业每周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排放标准。针对公众反映的噪声扰动问题,企业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改造,在生产现场使用双层隔音面,将车间窗户升级为双层玻璃,生产时保持车间密闭状态,有效降低生产噪声。进一步减轻对周围群众的影响。调查情况反馈举报者,举报者表示满意。
申报,我来治理!
我们在移动!
坚决战胜空气污染防治攻防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