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子晚报》消息,全国瞩目的刘欢一家于11月14日在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当天该院的微信公众号上也公布了案件审理结果,但令人惊讶的是,这篇文章的评论精选顶部出现了辱骂无罪辩护的律师为“猪头”的评论,评论的网名为“巴拿马百川”。目前,此案的辩护人殷清丽已经向高唐县公安局短语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已经向律师出具了《受案回执》。那么,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为什么会发表辱骂辩护人的不当评论呢?紫雨新闻记者昨天采访了相关律师和高党法院。
高党法院微信公众号截图。资料来源:长江晚报
警方受理了律师的举报。资料来源:长江晚报
惊人的发现
“做无罪辩护的律师是猪头吗?单击
法院微信公众号竟然发表了这样的评论。
2018年11月14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公开发布被告单位山东原大厂贸易有限公司、山东世雅服装有限公司、被告人于签名(于焕父)、UKAR(于欢姐姐)、苏恩河(于欢母亲)、张振英、程潇、潘等
该事件与“母亲的屈辱和杀人”事件当事人欢喜的家人有关,受到社会关注。高党法院也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了对该事件的宣判文章。但令人惊讶的是,刘欢家族的辩护人殷清丽当天在此案中宣判判刑的评论评论区的最上层发现了辱骂辩护人是猪头的言论。银律师立即截图保存了这篇辱骂评论。
紫雨新闻记者从该评论的截图中发现,该评论的发布者是“巴拿马百川”。其形象是宠物狗,诽谤内容是“做无罪辩护的律师是猪头吗?朴仁安区,颠倒黑白,野梁小丑猪,恶心。" "
银律师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该评论画面,表示内容已被阅读了3千多次,目前微信公众号文章阅读量达5393次。银律师认为,该评论“对辩护律师的名誉有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贬低辩护律师的人格,足以在法律界和普通公众中做出非常广泛的极端评价”。
银律师认为,从“巴拿马白川”的微信名称来看,很可能是从事法院等法律职业的人,发表这一内容的行为更加恶劣。
事件经过
这段时间,律协领导层的电话传达了法院的意见。
双方见面谢罪
紫牛新闻昨天下午联系了殷清丽律师,了解了事件的全部经过。
就欢而言,由于受到全国的关注,高唐法院非常重视涉及欢家人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犯罪案件。在今年7月的法院听证会上,前法院出动,连续四天在法庭加班,星期六星期天加班。共修订17次。每天早上8点30分开始修订,直到晚上90点才结束。在审判中,辩论双方的激烈辩论花费了很长时间,辩论双方的体力和精力消耗比较大。在政审中,殷清丽等5名律师为家属一方做的是无罪辩护。
11月14日被公开宣判时,刘欢家属方面的5名辩护律师中有4人出庭听取宣判。银律师因故没有到达法庭,但通过该医院的微信公众号关注该案的宣判结果。当天中午12点左右,该医院的微信公众号公布了该事件的审判结果,此时还没有留言。但是下午1点多的时候,银律师再次浏览了对审判结果的评论,吓了一跳。评论区出现了将辩护律师称为猪头的评论,放在了最上面。所以银律师急忙挡住了屏幕。时间标记是1点49分。然后银律师把这件事告诉了其他几位辩护律师。
对这一评论,几名辩护律师的心情复杂而愤怒。银律师说,他以为对紫牛新闻宣判了,所以该事件告一段落。双方要上诉上诉。但是现在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法院官员稍微发表这样的评论,树立正常,就是对辩护人个人的“意见”很明确。在整个修订过程中,法院是在对他们个人有意见的前提下审理的。对于这一所谓的“猪头媒体”,银律师于当天下午2点30分报警。报警后,当天下午3点左右,银律师发现这一评论消失了。
第二天,11月15日下午,银律师打电话给高唐法院的一位州副院长,询问该评论的发表者和管理者调查的进展情况。朱副院长说,法院正在尽快调查此事,很快就会有结果。半小时后,银律师接到河北某市律协一位领导人的电话,转达了高党法院的意见。
见个面,赔礼道歉。殷律师要求先告知该评论发布人的身份职务。律协领导称可能是该法院的一位庭长,但殷律师明确表示拒绝见面。之后,殷律师多次拨打周副院长电话,对方都不接。11月18日,殷律师赶到高唐法院所在辖区的派出所——高唐县公安局鱼邱湖派出所报案,提供了相关证据。派出所开具了受案回执。
对于“猪头律师”的评论留言,殷律师表达了自己的诉求:一、要求告知评论者的身份。二、二审上诉时,提出对于欢家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管辖异议,以减少对案件审理的干预。三、追究评论者的责任。要求调查该评论删除时,是否达到5千次以上的阅读量。因为他在截屏时,该评论的阅读量已经达到3千多次,如果删除时达到5千以上的阅读量,就够得上网络诽谤罪的量刑了。如果达不到5千,也该给予辱骂者治安行政拘留或治安行政处罚。
采访法院
副院长没接电话
短信回复“正在省法院培训学习”
为了了解该事件的调查进展,昨天下午,紫牛新闻记者采访了高唐法院的多位人士。记者首先拨通了高唐法院纪检组王组长的电话,这位王组长称不太了解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发生的这起事件,要记者联系该院的研究室。称研究室负责法院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和发布,并向记者提供了研究室的电话。可是研究室接电话的一位女士称她并不负责微信公众号,并提供了微信公众号管理人的办公电话,可是该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直接拨打了该法院周副院长的手机,两次打通,前一次很快被掐断,第二次无人接听。但记者在第二次拨打该手机时接到该电话号码发来的短信。短信称“正在省法院培训学习”。
昨天下午,紫牛新闻记者联系了高唐公安局鱼邱湖派出所的赵立民警官,赵警官称已经接到了在高唐法院微信公众号上被辱骂“做无罪辩护的律师是猪头吗?”相关律师的报案,但对于“评论发布者是谁?何时能公布调查结果?”的提问。赵警官的答复非常简洁:正在调查,将尽快发布!
编辑 康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