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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名字太阳符号】互联网表情包能成为“党证”吗?专家说

时间:2023-02-12 20:16:3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原题目:互联网表情包能成为“堂证供”吗?

表情符号已经写在判决书律师身上了:静安困难的直接证据应该排除合理的怀疑。

日常生活中,网上聊天广泛使用表情符号。但是你发送的所有表情都变成了“党证”。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注意到表情符号已登上多项法院判决书,不仅有民事案件,还有刑事案件,此案成为刑罚或定性市的辅助证据。但是专家们表示,考虑到表情包含义的模糊性,如何解释和承认网络表情的含义成为网络时代司法人员面临的挑战。

多名执业律师对北青报记者说,在法律实践中,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网络表情能否被用作“堂证用”,需要将具体事件与具体事件结合起来。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要排除合理的疑惑等。

案例

表情符号被犯罪分子视为“举报符号”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广东03民末24500号民事判决书中,对涉及微信表情的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了判决。创作者卢宏于2018年4月24日向深圳市某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敏发送了创作的歌词。全民表示在路上后,送去了微信表情包[康康]。

最终,该判决表示:“结合双方战后的聊天内容,一审法院认为,该微信表情符号不是对卢红歌词的承认,而是属于礼貌性的回答,不能以卢红提供的歌词作为索争合同的依据。”

在另一份民间贷款案的判决书中,借款人张辉峰向借款人何发微信列出了后者的贷款明细。年号回到了表情包《OK》。这个表情符号在张辉峰似乎意味着同意,但连浩说:“这个‘OK’并不是承认张辉峰的微信内容。”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2020)万安民1222民初3487号判决书认为,张辉峰提交的微信记录没有得到年号的明确批准,因此微信内容不能成为后者欠张辉峰相应金额的依据。

与上述两份判决书中的微信表情相比,其他表情的含义显得模糊。在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判决书中,承租人租赁到期后,承租人多次提醒并提出租赁意向,并不意味着租赁或转会事件涉及房地产。只是回答了“太阳”的表情。从出租人的角度来看,这个“太阳”的表情符号意味着对增税的认可。但是承租人认为这种承认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支持出租人,应当认为承租人同意按照增税后的标准继续出租。同时判决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承担相应的房屋所有使用费。

不仅在民事判决中,在一些刑事案件的司法文件中也出现了表情符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法院(2020)浙江省01刑末第386号《祝志祥、邓洪伟、彭奋等组织卖淫罪二审刑事裁定书》中写道:“刘某等人在卖淫后多次向祝志地的微信号发送微笑等表情符号进行举报。”

争议

表情包含义模糊性具体承认挑战

作为研究网络表情的学者,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胡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随着信使的普及,人们越来越多地用网络表情表达自己的态度,网络表情也越来越频繁地作为证据出现在法庭上。

胡玲说,在国内大多数事件中,网络表情通常是作为辅助证据出现的,而不是起决定性作用的。但是考虑到表情包含义的模糊性,如何解释和承认网络表情的含义成为网络时代司法人员面临的挑战。

中国法学会会员、律师葛秀春对《北青报》记者说,在具体法律实践中,网络表情能否被用作“党证供应”,需要将具体事件与具体事件结合起来。例如微信,现代社会的快节奏生活,很多人收到对方的消息后往往不仔细看,但出于礼貌,用一种网络表情回应,双方一旦发生纠纷,一方拿出有网络表情的聊天记录作为核心证据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但是证据质证是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一方用证据证明有网络表情的聊天记录,另一方否认这一点。这时,网络表情作为证据的一方,要证明用其他证据主张的事实的真实性。否则很难被称为正案的直接证据。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承认张辉峰提交的微信记录,没有得到胡浩的明确承认是最好的解释。

根据

仅凭网络表情很难直接下结论

葛淑春说,单靠网络表情不能直接决定。事实上,如果一方以有网络表情的聊天记录作证或起诉被告,没有其他证据或其他聊天记录的情况下,审判人员不能仅凭网络表情解决案件。否则,可能会给有“主观臆测性”的裁判人员以“主观臆测性”的行为,甚至是通过推测解决案件的嫌疑。当然,在一些重大刑事案件中,不排除用密码、暗语、网络表情进行连接或犯罪活动的行为,但在处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定罪量刑的事实需要通过证据链来证明。正案的证据必须通过法定程序确认,综合前案证据必须排除对确认的事实的合理怀疑。显然,单靠网络表情不能直接做出决定。

据北京市中文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天秋介绍,一般表情符号要结合语言表达才能得出明确的结论。简单的什么表情符号构成确定的意思。

,需要结合当事人发送表情符号时的具体情境、社会约定俗成的惯例、当事人之间的交流习惯等,站在一般人的认知立场上作出谨慎判定。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告诉北青报记者,司法实践中,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微信表情作为微信聊天记录的一部分,而不是独立使用的,完结具体聊天记录,放到具体聊天语境中认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最重要的是三点,首先要看当事人举示的证据是否为原件,如果仅仅是微信聊天记录的截图或者照片,在对方不认可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辅证,其真实性就已经缺失。

其次,确定聊天记录双方特别是对方的身份,是否为对方当事人。这个过程并非想当然就可认定,比如该微信号是否明确在相关文书中;该微信号是否进行了实名认证、该微信号是否绑定了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等等。

再次,要看聊天记录的内容,要看该聊天记录的形成或获取是否合法。

建议

司法实践中的判例性指示 让表情包“类别化”

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市帅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沈腾告诉北青报记者,原来的表情包都是泛娱乐化的东西,对聊天氛围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表情包功能深入,使用人将情绪和意思涵盖其中的时候,表情包不单单是娱乐化的东西了,表情包已经成为人们表达内心的一种承认、放弃、变更、中立等评价方面的意思表示,参与到语言交流中了。作为语言交流的一部分,载入民事纠纷,甚至在刑事犯罪当中,作为证据的一部分,这种表情包还带有一种动机性、主观性、特征性等。

沈腾表示,表情包毕竟不是语言,它是一种语言文创,文化性是比较明显的,透过文化性才能认知到它的意思。而文化性和(意思)性占据的比例也很不一样,所以我们对它的判断的标准也就不同。现在表情包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就需要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有判例性的指示,让表情包类别化或个别化地表示出准确意思。(记者 朱健勇)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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