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朋友出于特殊考虑,想给自己的房产证加上亲属的名字。这是一个关于如何处理和注意的问题。
今天踏上板协,会给大家普及知识。
一般要起名的是配偶或子女。
加配偶姓名
加上配偶的名字比较简单。
双方持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身份证、结婚证及相关资料到不动产登记簿办理,填写申请书即可。费用也不多,请给我一份工本费。
如果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是不是应该代表房地产各占一半?不一定。网上有几个关于离婚分离产的例子,这反映了法律对此的认可。
一个事件是男人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地产,婚后要根据当地政策在证件上加上女人的名字。之后双方离婚要分析家产。法院认为,不动产登记为双方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具体分割时,考虑到双方对购买住房的贡献大小,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男人应该向女方赠送一半份额。结合《婚姻法》第39条规定的《照顾妇女权益的原则》等要素。法院酌情确定,妇女可以分配约25%的份额。
另一个事件是男人结婚前买的房地产,婚后以女人的名字命名。但是与前面的例子不同,男人不是一次性付款,而是婚后双方共同还债。因此,法院在判决时考虑到了女方对购买房地产的贡献。
“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可能是考虑此类事件的最重要因素。
给子女起名字
给子女起名字手续比较复杂。
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处理赠与。赠与的份额尽管自行决定。第二,进行将部分共享交易转让给子女的交易。
赠与要缴纳契税,同时要向公证部缴纳公证费。
拿到公证书后,可以带着资料去不动产登记簿办理手续。
交易的话,计税方式不同。
但是直系亲属之间的交易据说只能缴纳契税。(以税务机关解释为准)
这两种方法中哪一种能更省钱,可以通过比较实际情况来判断。
但是潘侠认为,家和子女的名字其实没有必要。
即使加上子女的名字,你自己的份额以后也会再次办理手续,交给子女。还不如一次性交给子女。当然也要考虑你的孩子是否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