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26国际金德正在逼近,昨天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起处理新型毒品“上电子烟”案件,经二级法院审理,两名被告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
与新型毒品有关
两名被告被判处刑罚
2020年9月,被告人陆某通过网络购买“上部电子烟”的电子烟油、透明混合油、烟袋等,2021年7月8日至11月1日在扬州市广陵区多次销售含有合成大麻物质的电子烟,合计近20,000韩元。其中,向被告人朱某出售了这种电子烟38次44支,烟油,重量约为22克,向其他人出售了16次28支,烟油重量约为26.5克。
周是“00后”。2021年10月12日和10月24日,周某先后两次以500元\/地的价格出售了4支含有合成大麻类物质的电子烟,烟油重量约为2克,赚了2000元。
此外,公安机关从被告人陆某处没收了所有可疑液体14.77克,分别携带或藏在汽车储物箱、卫生间洗手台上的塑料瓶等。据确认,在上述14.77克液体中,检测出了合成大麻素物质ADB-BUTINACA成分。
该案由强盗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21日认定被告人陆某犯有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罚款人民币60,000元。被告人朱某犯有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处罚罚款人民币4000韩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陆某不服提出上诉。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最近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特别提醒
电子烟其实隐藏着危机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电子烟代替传统香烟,但电子烟掩盖了危机。第一,电子烟本身的烟液中含有尼古丁,因此容易上瘾。二是电子烟油易于运输,因此犯罪分子将合成大麻类物质融入电子烟中,制造“毒电子烟”,利用微信、快递、闪光灯等手段运输销售非常方便和隐蔽。第三,年轻人普遍追求新鲜刺激,预防意识不强,容易被诱导和吸引,吸食“毒电子烟”。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说,这种电子烟毒品犯罪往往呈现出销售层多、交易方式隐蔽、流通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受众年龄小等特点,严重扰乱了国家的毒品管理秩序,对电子烟消费者,特别是年轻人,甚至学生群体的身心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此案的调查对抑制电子烟等各种新型毒品犯罪的苗头,保护广大年轻人不受毒品的侵害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数据
扬州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明显减少
记者从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随着对毒品犯罪的打击越来越大,2019年以来我市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明显下降趋势。
其中,以一审毒品犯罪案件数为例,2020年新受理107件,比2019年的209件减少了近一半,2021年减少了近一半,减少了57件。除数量下降外,我市一审毒品犯罪案件数占刑事案件总数的比例也呈逐年下降趋势。
“从毒品犯罪嫌疑分布来看,扬州市毒品犯罪嫌疑主要集中在接受他人的吸毒罪和走私、销售、运输、制造毒品等中下游毒品犯罪。”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会长王柱林介绍。
资料来源:扬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