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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靖边县检察院依法提起的“方某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的民事公益诉讼案”由靖边县法院一审宣判,并判处被告方某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判决生效之日起10天内,国家级公开媒体向社会公众书面道歉。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都得到了支持。
这是陕西省首例未成年人纹身民事公益诉讼案。
检察院处理案件时注意到了
未成年人身上有大面积纹身
一起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检察机关检察官郑边贤注意到犯罪嫌疑人传闻(化名)的左臂、手背上有宽大的纹身。通过咨询,这是方某某某经营的某纹身店门户。
4月24日,靖边县检察院立案,第一时间成立专责小组进行案件研究版,明确工作重点,积极开展了一系列调查取证工作。提供纹身服务时,方某某主管知道未成年人、纹身受害结果、公益属性等,与方某某、130多名未成年人进行对话,询问相关部门方某某是否具备相关经营素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卫生局、公安局对纹身营业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并拍摄固定证据。搜索《公民应征入伍体检标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部分未成年人及学校反映的纹身难以清洗,进一步调查确认了学校、入伍、就业等中断情况。
据了解,2017年至2021年,方某在文身馆运营期间为43名未成年人提供了文身服务,方某在从事上述文身业务时未办理营业执照,未获得卫生许可证。另一方面,方某没有获得医疗美容许可证,而是为未成年人清洗纹身。
靖边县检察院认为,未成年人纹身会造成感染、恢复困难、就业限制、标签等危害,方某明知服务对象是未成年人,但明知未成年人纹身的危害后果,仍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利、健康权,而且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
4月26日,靖边县检察院发布了正义网发布前的公告,公告到期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相关组织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社会公益仍处于侵权状态。
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店主被判停止服务后公开道歉
6月24日,靖边县检察院决定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追究侵害方毛的责任,然后向靖边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同日,靖边县检察院向县卫生卫生局市场监督厅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讼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卫生卫生局依法履行在没有纹身馆无证经营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情况下开展纹身业务行为的监督责任,履行对纹身馆无证经营行为的监督义务。整顿检查辖区内的纹身场所。8月22日,拟议机构的书面信函纠正了检查情况。
8月23日,在整个法庭过程中,郑边贤检察院围绕诉讼请求、争议焦点、案件来源和程序合法性、纹身行为事实、纹身损害结果等证据作证。
“我的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我自己也有三个孩子。比较心灵,我已经深刻认识到了错误。以后我绝对不会为未成年人鞠躬。”被告方某某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明确表示将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
最近,靖边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冯某某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天内,国家级公开媒体向社会公众书面道歉。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出现了未成年纹身引起的入学困难、就业困难等一系列问题。
2021年9月2日湖南省。15岁的小明和妈妈一起去医院用激光去除纹身。小明放假期间瞒着父母,在背部、双臂、小腿等处进行纹身,开学后必须在学校洗净纹身才能进入学校。
2021年8月10日,云南罗平警方接到纹身店给自己未成年儿子纹身的举报,纹身店老板举报未成年人没有纹身,反而强调“签订合同”。
警察到达该店时,发现该店也有不少未成年人的身影,当警察问老板为什么为未成年人纹身时,他拿出了“护身符”
,与未成年签订的合同。未成年人表示,老板并没有讲未成年不可以文身,直接拿过来协议,他们都没有看协议内容,按照老板要求,在特定地方写名字、按手印。店主则称,“不听劝的我就文”,更是表示“自己的孩子不给文,别人的孩子,我不文,别人也会文!”涉案未成年身上多有文身
花6000元洗了几次都洗不掉
据云南警方描述:近几年办理的未成年人涉罪案件,比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之类案件中的涉案未成年人,有许多都有文身。
洗了三次未有褪色的文身
涉罪未成年人小陈(化名),回想起自己的文身,追悔莫及。“我也是模仿别人,跟我们一起的文身我也文。后面只要别的小孩看见我文,他也文,就这样一连串形成。”
脸上、腰背部、手臂……一片片文身遍布身体,花了6000块钱,洗了几次都洗不掉。“感觉自己很荒谬,太无知。身上留下疤痕,腿上也留疤了,花了几千块钱。”另一名涉案未成年人说。
青少年文身的原因主要是耍酷、模仿、攀比。“它是一个标签化的、整体式的,有一种讲究江湖义气的感觉。觉得你看我的同伴也有文身,大家都要有这个文身。”
无创彻底清除文身非常困难
部分店铺没有“不给未成年人文身”意识
某社交平台上一则求助帖,一个女孩的中指侧面文上了图案,她表示自己进入到了护理行业中,担心文身以后没有办法从事相应工作,求问网友究竟是洗还是切皮能够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文身行业的从业人员表示,从目前来说,无创地彻底清除文身是非常困难的,因此一些负责任的文身店会明确:不给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洗完文身留下的伤疤
年少时,缺乏认知,不知文身的害处,再回头,后悔已是徒劳无功。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
今年6月已施行
今年6月6日,《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出台,该办法围绕六大保护维度,对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作出以下规定:
家庭保护: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
学校保护:开展教育,提高对文身危害性的认识
社会保护: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网络保护:加强未成年人文身危害宣传和舆论监督
政府保护: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强化管控
司法保护:司法机关与各部门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合力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儿童福利司6月10日答复了网民关于《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的一些疑问,明确表示:即使父母同意许可也依然不能提供文身服务,父母自己经营的文身店也不能给自己孩子文身。
未成年人文身危害有多大?
易感染
文身本身属于有创行为,通过用针刺破皮肤后将颜料渗入的方式形成永久色素沉着,产生长期留存的图案,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皮肤发炎,并伴随感染风险。临床上,曾有人因纹刺的材料、器械的消毒不严格而得了肝炎、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
难复原
文身的过程会对人体皮肤细胞、神经细胞造成破坏,文身的色素一般都是植入真皮层,不易自行消失。去除文身是一个长久的过程,完全清除文身而不留疤痕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且常用的激光清除过程中存在明显痛感,累计需要清除4-5次,每次间隔3个月,总体清除周期在1年以上,所需费用也不少。
就业受限
《公民应征入伍体检标准》第十一条: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不合格。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第四条规定:文身,不合格。《中国民航大学2022年航空专业部分省市专业体检形式调整通知》中体检项目包括:裸露部位有无文身及伤疤。
易标签化
未成年人文身后,易遭受社会公众负面评价,给未成年人造成心理创伤。文身行为还会在未成年人群体产生模仿效果,容易互相效仿。
潜在危害
未成年人文身图案、符号、文字等往往传递着封建迷信、江湖义气、帮派文化、境外文化等有害思想,有悖于健康良好社会风向的形成,与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有的甚至还会诱发违法犯罪,进一步扩大文身行为在未成年人群体中的潜在伤害。
转自微信公众号“华商报”
来源: 共青团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