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门公安
9月19日,鹤山市公安局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扎实推进中,对涉“两卡”违法犯罪持续开展打击整治。近日,鹤山市公安局精心研判、循线追踪,连续破获3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8月20日18时许,鹤山市公安局桃源派出所根据核查线索时,发现辖区一名男子吴某(男,27岁)的银行卡资金记录存在异常,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8月24日19时许,民警在鹤山市沙坪街道某鞋店依法将吴某传唤至公安机关作进一步接受调查。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吴某供认,其在朋友的推荐下找到一种轻松“赚钱”的方法:将手机和银行卡交给一陌生男子,配合其转账操作就能获得一笔报酬。据调查,吴某多次操作,合计帮助诈骗分子非法转账6万余元。
8月24日16时许,宅梧派出所民警发现一男子罗某(男,24岁)有出借银行卡给他人非法使用的嫌疑。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开展全面侦查,于当日21时许,将嫌疑人罗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罗某供认,其与朋友外出游玩时,朋友以未携带银行卡出门为由,向罗某借取银行卡进行转账,并让罗某前往ATM机将钱取出,并承诺给予相应的好处费。罗某连续三天总计从ATM机取出6万余元,殊不知罗某取出的钱是涉诈骗案件的资金。
8月27日,鹤山公安局反诈骗中心、雅瑶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卡主熊某(男,56岁)、易某(男,24岁)银行卡内的资金流水异常,有参与“跑分”洗钱的嫌疑。随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依法将熊某和易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熊某、易某对其提供银行卡给他人用于流转、“洗钱”,并从中非法获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了解,熊某两人轻信他人可以代刷银行卡流水提高贷款额度的谎言,分别将自己名下银行卡交付他人,该银行卡被他人用于转移涉电信诈骗案件资金,涉案金额合计3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等4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跑分”的本质就是通过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账号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广大市民切勿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避免成为诈骗分子帮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