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身边,有没有那种看似不可能在一起的情侣?
英文里有个词组叫odd couple,这是一个非常微妙的搭配:odd 是指奇数的、不登对的;couple是指一对、情侣——合在一起,字面意思是不登对的情侣。
翻译成中文,就要传神很多:欢喜冤家,特指似怨实爱的恋人或夫妻。
这好像是爱情中一条有毒的定律:那些处处针锋相对的男女(有时也不限男女),反而容易擦出爱情的火花。
“很多死对头最后都会成为情侣的”
到底是发生了何种化学反应,才能从“冤家”走到“情侣”呢?
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一部香港电影——《小亲亲》。
别害怕,这绝对不是一部“齁死人”的电影,它还有一个更靠谱的名字,叫《别惹我》(and I hate you so)。
讨厌你
千禧年,香港。
女主角吴秋月是一个专栏作家,独居,不坐班,靠在报纸副刊上日更谋生。
看似很自由,很光鲜,其实经常被编辑的催稿电话轰炸,蜗居在十平米的小屋里,有时连七百块的电费都交不上,直接被房东剪了电线。
停电,停暖气,冻成感冒,这还不是最惨的。
最惨的是,辛辛苦苦肝出来的几篇稿子没有备份,全部泡汤了。
水逆到极点,用香港人的话来说就是“踩屎”:
“你有没有试过穿着一双鞋底有很多坑、很多纹路的球鞋,踩在一堆软绵绵的东西上?有你就会明白了。”
仗着家里没电,吴秋月又拖了半天稿,干脆逛起街来。
她走进一家街边的中古店,不想却在一堆二手商品里,发现了自己多年前送给初恋男友的生日礼物——一张绝版的黑胶唱片。
分手后,前男友移民加拿大,她“多辛苦才找到”的礼物,就被转手卖到了这里(相当于今天挂到闲鱼上)。
谁能接受自己的真心被人当垃圾对待呢?更何况是敏感、处女座的吴秋月。
但唱片已被人抢先一步,付了订金。
这个横刀夺“旧爱”的人,相信你们都猜到了,就是男主角——电台DJ章戎。
章戎是个特别强势的人。毒舌、刻薄,却幽默风趣,他主持的节目很受欢迎。有才所以任性,连制片人和电台老板都敢怼。
吴秋月求章戎把唱片让给她。但像他这么自我的男人,当然不会答应了。他这边稳住了吴秋月,转身就去中古店把尾款补了,买走了唱片。
如果只是这样倒也罢了,先到先得,天经地义。但在当晚的节目里,章戎把吴秋月的事情当作谈资,狠狠吐槽了一把:
“今天下午有个女人,苦苦哀求我把一张黑胶唱片转让给她。她说那张唱片是她当年送给初恋情人的定情信物。
我当然没答应,我是为她好。
希望她领略到‘遗憾美’。
得到不一定是好事,而且初恋是一个人最刻骨铭心的经历。初恋留下来的破铜烂铁,最叫人心酸,留着干嘛?”
真是得便宜卖乖。
冤家路窄,吴秋月听了这期节目。她抄起袖子应战,开机,打电话,预订第二天的专栏版面,然后啪啪啪开始敲键盘。
这篇文章,不用想,肯定是骂章戎的,而且还是指名道姓地骂他,“冷血”、“恬不知耻”、“污染听觉”,不配当电台节目主持人。
吴秋月的专栏名叫“月经”,在香港的文艺圈小有名气,也算是个大V,是阅读量的保障。
所以文章很快传开,刊登当天就妥妥的十万加,电台老板也读过。
毒舌章戎呢,肯定是撕回去啦。
他抓住吴秋月的专栏名大做文章,讽刺她以“大姨妈”为借口撒泼。
“身为男人,没机会感受这种痛苦,我对那些天天来月经的女士深表同情,除了劝她们去看医生以外,再送上以下这首歌,歌名是,《这位女士是泼妇》(the lady is a tramp)。”
都是混文艺圈的,难免碰面,狭路相逢又是一顿撕。
吴秋月一边保持微笑,一边对着章戎反手就是一杯红酒,全部泼在脸上,一滴都没浪费。
又A又飒,slay全场。
被酒泼过之后,章戎反而对吴秋月产生了兴趣(确定不是抖M吗)。
他把她写过的文章找出来看。吴秋月的文字带有上世纪港人作家特有的细腻、敏感和温情,读起来很舒服。
章戎读到手不释卷。
便是走路的时候也看。
等衣服的时候也看。
对她的态度,从轻慢转成了认可。
他又一次主动在节目里cue吴秋月:“虽然我鄙视这位女士的粗野行为——请相信我,她确实很野蛮——不过,她写文章确实有两下子。
如果她能稍微控制一下自己,我答应以后一定掏两块钱买份报纸,捧她的场。”
有点隔空和解的意思。
也解释了为什么执意不肯把唱片让给她:那张唱片于她来说,是被前男友抛弃的证明;得到它,只是为了摧毁、泄愤。
但章戎作为音乐节目DJ,得到它,会珍惜,会分享给更多的人。
一个是为了破坏,一个是为了分享,你们说,谁更应该得到这张黑胶碟呢?
而吴秋月也开始一期不落地收听章戎的节目。
本来是为了监听对方有没有损她,慢慢地成了习惯,以至于出门购物都要掐点飞奔回家。
准时回到收音机旁。
从习惯和对方斗嘴,变成习惯对方的陪伴。
吴秋月的文章集结成书出版,她主动送了一本给章戎,书上写着“请勿再惹我!”
其实想说的是:请多靠近我。
靠近你
章戎和吴秋月看似水火不容,其实有很多相似之处。
1、他们都很独。
吴秋月有个金融精英男朋友,嫌弃她住的地方小、破、乱,房租还贵,一个月要八千,一直劝说她搬去他的大house同居。
换了别人,肯定求之不得。但吴秋月想的是:“这里再糟也是自己的狗窝。搬你那去,要看你脸色,忍受你那些猪朋狗友。”
一句话,自由的狗窝胜过富贵的囚笼。
哪怕男友暗示“我的床,你不睡有的是人想睡”,吴秋月也是一副“谁爱睡谁睡去”的态度。
气得男友撂下一句:“你了不起,你清高。”
章戎就更不用说了,在电台里怼天怼地,独来独往,得罪了很多人。老板怪罪下来——
爷不伺候了。
2、他们都很真。
吴秋月不喜欢和男友出席所谓上流人士的聚会,不喜欢社交场合虚与委蛇的逢迎,更不喜欢男人之间的无聊话题。
章戎呢,迫于制片人的压力参加名流聚会,对着一帮拜金女狂翻白眼。
全程跟装了消音器似的,一个人安安静静待着。
3、他们都很佛。
在人人狂热于掘金的香港,他们和周围人的野心格格不入。
吴秋月一心只想好好写专栏,但男友觉得上电视出名快、来钱容易,积极怂恿她主持电视节目。
在男友的软磨硬泡下,她去了。但确实不是那块料,效果很差。男友反倒怪她给自己丢了面子。
可是,吴秋月从来没有什么野心,她没有想过要成为别人,只想做那个写“月经”的吴秋月。
章戎的节目因为和吴秋月隔空对撕,收听率暴涨一倍。嗅到了流量的味道,老板兴奋了。
章戎却漫不经心,好像自己是个局外人。
当他们针锋对麦芒的时候,看到的只有对方的缺点:章戎刻薄、自以为是;吴秋月情绪化,易失控。
但,当他们在斗争中不断靠近彼此,了解彼此,就看到了对方的另一面。
章戎经常嘴臭听众,看似刻薄,其实是希望对方不要沉浸在悲惨的情绪里,要“化悲愤为力量”。
慢慢地,吴秋月能get章戎冷血外表下的温情,章戎也被她内心的细腻打动了。
而讽刺的是,吴秋月的男友,看似很关心她的前程,实际上根本不了解,也不尊重她内心的想法,一心只想把她变成另一个人。
她的“冤家”,从没和她心平气和地聊过天,却成了最了解她的人。
喜欢你
1930年代,好莱坞开始兴起欢喜冤家类型的爱情喜剧片。
这类电影有一个共同点:人类爱的冲动通常是以冲突的形式显露出来。
欢喜冤家不止出现在影视剧里,现实生活中也很常见。
你一定见过,学生时代总是对着干的男女生,通常也是班里最暧昧的一对。
图源知乎
为什么会喜欢上冤家呢?
这个问题可以换算成,为什么对那个人的好感度会上升?
美国心理学家埃利奥特·阿伦森做过一个实验:将受试者分成4组,每一组对实验对象给出不同的评价,以此观察实验对象对哪一组好感度最高。
第一组自始至终给出正面评价;第二组始终给出负面评价;第三组先褒后贬;第四组先贬后褒。
结果发现,绝大部分人对第四组好感度最高,第三组最低。
据此,阿伦森提出了著名的“人际吸引增减规律”(Gain-loss theory of attraction)。
简单来说,人们对于先否定、后肯定自己的交往对象,喜欢程度最高,明显高于一直肯定自己的交往对象。
而对于先肯定、后否定自己的交往对象,喜欢程度最低,甚至大大低于一直否定自己的交往对象。
总之玩的就是反差感。
越是原本讨厌的人,一旦心动,就越喜欢。
是不是很矛盾呢?
但就像阿伦森说的那样:人本来就不是理性(rational)的动物,而是努力使自己看起来理性(rationalizing)。
所以啊,喜欢就去爱吧,别跟自己的心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