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有着自己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传统,学习书法必须沿袭着传统方向而行。书法是哲学艺术,具有抽象性,但决不是抽象艺术,我们反对把书法说成“抽象符号”、“抽象造型”等。用西方的理论解释中国的书法,与中国的传统书论不合。在中国的书论中有很多关于书法形象性的理论,比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阁”、“奔雷坠石”、“屋漏痕”、“锥划沙”等。那么书法是什么呢?是形象的抽象――可以唤起人的想象;是抽象的形象――可以唤起形象的联想。决非西方和现代抽象理论所能解释。
书法朦胧而鲜活,泛义而凝定,百怪千奇,瞬息万变,可以任人“浮想联翩”。而外国人那种是“铁片子一拧,绳子头一绕,谁也不敢吭声,因为怕人说你不懂艺术。”其实都是唬人。王维有句诗,叫“艳色天下垂”。他是写西施的,意思是艳丽天下都珍重,说白了,就是漂亮美丽的大家都爱看,别拿着不懂说事。西方根本没有中国书法那种鲜活的、丰富的形象感染力。书法把蕴藏在个人身心里的情感化作一种有形有色,有歌有韵,有极大震撼力的结晶体。在书法抽象多变的线条中,积淀着、凝结着、跃动着生命。每个字都是一个“生命单位”。
中国传统把书法中的“抽象”叫“意”。中国艺术史上的“写意”一词十分重要,是一个独特的审美概念。书法中的线条是在抒写书家的感情韵律和心声。自张芝以后,经典的书法都是与文学的结合,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恰恰是西方抽象派所不懂的。对抽象派来说,没有文学的规范,而书法的传统,总是不能离开文学,强调字型与神采的统一,书势与文学的统一。只有二者合一,“合情调于纸上”的时候,才会出现精品力作。书法的功能是“形其哀乐”,书法的本质不是抽象。草书是公认的最为抽象的线条了,而乾隆在评价怀素狂草时用了这样一句话,很有意味也很说明问题。他说:“云中龙爪不模糊!”
这“云中龙爪”,就是中国草书抽象性的说明。但它“不模糊”,又有确实的形象在,故与西方不同。这是很高明的一句话。它来自康熙年间关于诗的一场辩论。“钱塘洪日方思升,久于新城(王渔洋)之门矣。与余友。一日,并在司寇(王渔洋)宅论诗。日方思疾时俗之无章也,曰:‘诗如龙然。首尾爪角鳞鬣一不具,非龙也。’司寇哂之曰:‘诗如神龙,见其首不见其尾,或云中露一爪一鳞而已,安得全体?是雕塑绘画者耳。’余曰:‘神龙者屈伸变化,固无定体。恍惚望见者,第指其一鳞一爪,而龙之首尾完好,故宛然在也。若拘于所见,以为龙具在是,雕绘者反有辞矣。’ 日方思乃服。”首尾爪角无不具,是自然主义。首尾爪角一不具,是抽象主义。只有“见其首不见其尾,或云中露一爪一鳞”,才是中国艺术,“介乎抽象与具象之间”的艺术。诗如此,书亦然。故“云中龙爪不模糊”,说成是整个中国艺术的概括,都不过分。我们当然会赞叹古希腊,古罗马那些雕塑“大卫”、“思想者”“掷铁饼者”。(这些名字就不太艺术,朱元璋落难时,在破庙里一个老乞丐给他一碗残汤剩饭,他吃着很好吃,问他是什么东西,老乞丐顺嘴就可以起出个名字叫“珍珠翡翠白玉汤”)西方雕塑中精确的骨骼和隆起的肌肉。然而如果拿它与汉霍去病墓前那几尊稍加斧凿便浑然天成的动物雕像比,你就可以得出哪个民族更懂艺术。关注 《书法密码》 shufamima 您会有新的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