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遭遇法律#【使用与他人独创相近似的游戏名称,构成侵权】乐元素公司享有“开心消消乐”的著作权及“开心消消乐”文字的商标权,其发现古川公司开发了一款相似的三消类游戏,同时使用了与“开心消消乐”近似的游戏名称,游戏宣传和下载界面中均使用了与其名称近似的“开心消消乐2015”、“开心消消消”等字样,遂诉至法院。海淀法院经审理,认定古川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乐元素公司对相关作品的著作权、侵犯了“开心消消乐”商标的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合理支出20万元,在自身官网中连续48小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北京海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