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战乱后华夏迎来帝国时代第一个盛世——文景盛世
公元前180年,吕后去世,忠于刘邦的丞相陈平和太尉周勃、皇孙朱虚侯刘章及其哥哥齐王刘襄携手诛灭了吕氏势力。众大臣认为吕后立的小皇帝刘弘不是汉惠帝的后代,不符合皇位继承的法统,商议另立皇帝。当时高祖刘邦的八个儿子中,七个已经去世,只有四子代王刘恒还活着,刘恒没有外戚势力,在代国执政15年,将国家治理的井井有条,且宽厚仁慈,名声较好,于是派出使者接刘恒到长安继承王位,即汉文帝。
文帝即位后,仍以黄老“无为而治”的指导思想,采纳理论家晁错《论贵粟疏》中“贵粟论”的观点,即古代一种以提高粮价和种粮者地位来促进农业生产的主张。具体做法是“使民以粟为赏罚”,即人民交粮食给政府,可以得到官爵或免罪。这样国家粮食多了,可减轻赋税;商人要爵位,先要向农民买粮,粮价得以提高,农民也就有钱了。汉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并付诸实行。国家的存粮果然大增;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商人的地位也大大提高。
文帝十分注意减轻人民负担,曾两次“除口工租税之半”,即将租率由十五税一减为三十税一,后来又一度全免天下田租。景帝时期,田租三十税一成为汉代定制。文景时也减少了地方的徭役、卫卒,原为每人公每年在本郡充更卒一个月,减为“三年而一事”,即三年充更卒一个月。文景时还停止郡国的岁贡,开放山泽禁苑给贫民耕种,并颁布了赈贷“鳏寡孤独”的法令。这些措施的施行,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文景之世“流民既归,户口亦息”,粮价也大大降低。
文帝改变高祖时代的“抑商”政策为“惠商”政策,下令“开关梁,弛山泽之禁”。商人可以自由贩运货物,任意砍伐木材。惠商政策实施后,手工业和商业都获得迅速发展。农民也从这项政策中受益,他们得以进入山泽自由砍柴、捕鱼,以补助生活。
文景时期,在刑律方面也有一些改革。西汉初年,死刑、肉刑仍然较多。文帝时,齐太仓令淳于意犯罪,他的女儿缇萦上书文帝,说:“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无口上也。”并自愿“为官婢,以赎父刑,使得自新”。文帝深受感动,下诏废除肉刑,将黥、劓、刖等酷刑改为笞刑或徒刑,并减轻原有各种徒刑。景帝即位后,以为笞刑太重,继续减轻刑罚。文景时期,许多官吏断狱从轻,不求细苛,却达到“刑轻于它时而犯法者寡”的效果,与秦时“断狱岁以千万数”的惨景形成鲜明对比。
文景二帝通过“以德化民”的治国理念,使社会比较安定,百姓也富裕起来。到景帝后期,国家的粮仓丰满,府库的大量铜钱多年不用,以至于穿钱的绳子都烂了,散钱多得无法计算。全国出现了多年未有的稳定富裕景象,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程度的提升,汉朝的物质基础亦大大增强,中华文明在迈入帝国时代后迎来的第一个王朝盛世。同时也为后来汉武帝征伐匈奴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