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道歉,以前回复留言的时候,说到的事后来没记住,信息一多,脑子就乱了,真是抱歉!比如这个——
“博主,现在我也是在淘宝平台上买了三无产品,正在申诉,有哪些经验请传授,漫漫维权路,我决定坚持下去。”
我想有必要更清楚一些,针对性地说这件事,下面是几点建议——
1.淘宝是大资本平台,法务力量强大,申诉或者打官司的时候,任何细节都很重要,那怎么把握细节呢?就是受害消费者的证据要从两方面准备,一方面是淘宝明明按照法律应该做却没做,用书面一点的话来说,这个叫主观上是故意的;另一方面,淘宝如果没做,明明可以完全知道但却说不知道,这个叫主观上是有过失的。
2.一定一定记得把能证明淘宝主观故意、主观过失的东西保存和截图,我在淘宝买到三无牛肉干,商家溜了,淘宝告诉我卖家信息他们看不到,也就是拒不提供卖家信息,也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明目张胆地做了一件关键性的坏事,还被当地法庭保护了,什么坏事呢?就是清空我在他们阿里旺旺软件上的对话信息,然后在法庭上说我没跟他们要过销售商的信息,他们对销售商坑害了我的事不知情,但也当庭把销售商供出来了。所以,对淘宝这样见风使舵又胡作非为的公司要谨慎,全靠证据,要早早搜集。
3.注意淘宝的购物纠纷有个追溯时间限制,三无产品是90天,其它纠纷是十几天,具体可以问客服,也可以查你注册时候的那份不得不签的用户协议。
4.开庭是在杭州市互联网法院,不用到现场,手机和电脑都能网上开庭,但注册验证要花不少时间,折腾好几次,提早准备,把写好的起诉状和图片、录音、录像方面的证据传上去,证据准备的时间就不一定多长了。有人以为只能手写起诉状,不一定啊,电脑的文档打印就行,签名一定是手写。
5.我的经验告诉我,当地政商关系问题需要提早有心理准备,对案件胜诉不要太期待,明明你该胜诉但就是不给你胜诉也得有准备。
6.除了起诉淘宝,还可以在追溯时间内向淘宝要商家的工商信息,追查商家,可以直接起诉商家,也可以找商家所在地的12315处理。
7.根据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方式,如果杭州互联网法院不依法处理,向中级法院再起诉,自己付钱,中级法院不依法处理,向高级法院起诉。有时候中级法院说的案件是终审了,审完了就不能再起诉了,但实际上并不一定是终审,有的仍然可以让高级法院处理。法院这个环节有信访部门,案件审理完可以打电话要求这个部门审查处理不公正的问题,法院的上一级部门是检察院,也就是说,按权力机构的组织逻辑,检察院有权处理法院的问题,如果检察院处理结果也不行,再上一级部门就是12388——纪委监察。
8.非常感谢一位食品安全巡查员朋友的留言,留言说【去公安局局长信箱留言,要商家所在地食药环举报电话和邮箱,然后举报到食药环,直接抓人,你还有2到2万元的奖励。】这个留言说到的“食药环”是什么我没弄明白,不知道是不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家参考吧,多了解一下,查处假货能避免多少人被坑害无法估量,收到奖励也是应当应分的。
还有人问,为什么受害的消费者全都告不赢淘宝?先回头看看阿里巴巴为自己嚣张付出的代价,2020年9月份,蚂蚁金服上市失败,估值从2800多亿美元跌去了2000多亿,只剩715亿美元,也就是个零头了。蚂蚁金服上市失败的同时,阿里股价蒸发掉6000多亿,再因为商业垄断被罚款162亿,这是来自国家层面的信号。最近,阿里旗下的网商银行又被罚款2000万,又是个很明确的信号,资本不能任性,任性的资本已经被盯上了,这个时候,消费者的官司如果胜诉,对淘宝来说会是标志性的威胁,这个威胁像一根导火线,可能甚至会造成阿里巴巴的股价再来一场下跌,到底跌多少不一定,一些想护着淘宝的力量护不住了,就会放弃它。
那是不是受害的消费者全都告不赢淘宝?也不是,2016年,河南平顶山有位唐先生,在淘宝买了一件衣服,颜色、款式都跟下单的对不上,而且是三无产品。唐先生先要卖家退款,卖家不答复,他又跟淘宝沟通很多次,淘宝也不承担责任,于是唐先生只能起诉淘宝,也胜诉了,要回了应得的三倍赔偿。
2010年5月,淘宝因为侵犯著作权和肖像权败诉,在这个案件中,淘宝原本只要能及时删除照片、公开道歉就可以了,但淘宝对受害人的邮件投诉、电话投诉、律师函都不放在眼里,而是说“你们愿意告就告吧!”受害人来来回回用了一年多,终于打赢了官司,淘宝道歉了,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26000块、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块。
我们就事论事地说,淘宝是告得赢的,因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理有据的一定不在少数,而判决书上就是不让消费者赢的原因,也许只是淘宝败落的转折点还没充分形成吧。国家制定了法律就是让平台遵守的,淘宝自己不能依法处理问题,还拒绝提供假冒伪劣商家的工商信息,目中无人,也无国法。那么,该起诉起诉,该追查追查,对每个无辜的消费者来说,合法权益受侵害才是大事,一个假冒伪劣产品案件的背后是成片成片的受害消费者,养成一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风气是整个社会都该做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