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3月18日下午5点40分左右,位于北京西郊民巷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职工们正准备收拾东西下班。
这时,一个戴着帽子,身穿中山装的男子,急匆匆地来到总行秘书办公室。
当时的秘书姓于,还没等于秘书询问来意,男子就从公文包里拿出了一份文件递给她,男子自称:“我是G务院的工作人员,来给行长送急件。”
于秘书接过文件一看,信封上面印着G务院急件的字样,收件人处写着“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亲启”的字样。
由于是G务院急件,于秘书不敢怠慢,但是行长去开会了,于秘书就将急件拿给总行的另一个领导,银行执行局王局长的办公室。
王局长拆开信件一看,不得了了,这不仅仅是一封急件,还是周总理亲自批示的公函,上面写着:
总理,主席办公室来电告称,今晚9时,西藏活佛举行讲经会,有中外记者参加,还要拍摄成纪录影片。主席嘱拨一些款子作为修缮寺庙用。这样可以表明我们对少数民族和宗教自由的政策。根据以上情况,拟拨给人民币15-20万,可否,请批示?
下边不仅有周总理的亲笔批示:请中国人民银行立即拨给现款20万元。还有三项特别批示:
为避免Z本主义国家记者造谣:
1、要市场流通的旧票
2、拾元票,每捆要包装好看一点
3、七时务必送到民族饭店赵全一收(西藏工委宗教事务部)
王局长之前也有接触过中央的文件,见过周总理的签名,他仔细辨认了一下,确实是周总理的签名没错。
不过他还是有一点疑惑,按照常规,G务院用钱都是通过财政部来拨款的,而这么大的一笔款子,怎么会要求总行直接提钱呢?
要知道1960年的20万,相当于普通工人550年的工资收入,换算成现在,至少是3000万。
正在王局长疑惑时,办公室的电话响了,来电的人自称是总理办公室的,问银行是否有收到一个加急文件,如果收到了就要加急办。
这个电话打消了王局长的疑虑,他看了一下手表,已经6点12分了。正常情况下,银行批款需要行长和副行长核检无误后,才能向发行局正式下达送款通知。
但由于当时行长和副行长都去开会了,距离总理限定的时间7点只剩下一小时了来不及批示,王副局长不敢再耽搁。
他马上打电话给发行局,按照公函上的内容让他们在半小时内准备20万的10元旧钞,并派人送到民族饭店。
由于都是10元的钞票还是旧钞(当时最大面值是10元),20万的现款整整装了两个大麻袋。
晚上7点左右,发行局朱科长和另外三位同事,两两抬着一个大麻袋径直走到大厅的服务台,询问:“请问西藏工委的赵全一同志住在哪个房间?”
这时,一名身穿藏青色中山装、黑色呢子裤的男子,从服务台旁边的服务台站了起来,向他们走了过来,说道:“我就是西藏工委的赵全一,你们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吧?款子带来了吗?”
朱科长见到赵全一后,如释重负道:“赵同志你好,我们没耽误事吧?”
赵全一抬起手看了下手表,笑道:“很准时嘛!”
不过这么大的一笔款子,肯定要谨慎一点,总不能随便一个人过来说他是赵全一就把钱给他。
这时,赵全一从中山装的口袋里掏出一张纸:“这是我的介绍信。”
朱科长接过介绍信一看,只见上面写着“兹介绍西藏工委宗教事务部赵全一同志前往你行洽取捐款贰拾万元正。此致中国人民银行”
落款日期处还有“总理办公室介绍专用”的图章。
看完介绍信后,朱科长又让赵全一打了一个收条。
拿到介绍信和收条的朱科长将两麻袋钱交给赵全一后,四人如释重负地离开了民族饭店,总算完成了组织安排的任务。
但令他们没有想到,这将会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诈骗案!
虽然这笔款项是急用款没有走正常渠道,但毕竟这么大一笔款项,总理办公室应该很快就会来电话告知如何入账,可总行却一直都没有接到总理办公室的电话。
一直到第六天,于秘书坐不住了,她就向当时总行的曹行长报告了这件事,问是否要打电话问一下总理办公室。曹行长也发现不对劲,赶紧拨通了总理办公室的电话。
谁知总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却一头雾水,说根本不知道这样一回事,总理也没有做过这样的批示,也没有赵全一这样一个人。
明明有总理亲笔签名的批示,还有总理办公室的介绍信,怎么会不知道呢?
曹行长听出了一身冷汗,赶紧派人将写有“总理批示”的公函和介绍信送去核查,这才反应过来:有人竟然胆大包天,伪造总理签名骗取银行20万元的巨款!
总理得知此事后,勃然大怒,要知道新中国刚成立10年,1960年还是国家最困难的时候,遇上了特大自然灾害,多少百姓吃不上饭,居然有人会伪造他的签名骗取20万元的巨款!
总理发话:“立即将杨奇清给我找来!”
杨奇清从1933年就开始从事情报工作,是一个老革命,时任公安部副部长,破获了多起要案大案。
总理给杨奇清下达了任务:务必在10天内破案,挽回损失的人民财产!
杨奇清立即组织强兵要将成立了专案组,按照部署兵分三路开始调查。
第一路人马,来到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找到所有见过送伪造公函的人,确定此人的体貌特征。
第二路人马,来到民族饭店,找相关人员了解“赵全一”的全部行踪。
但第一路人马和第二路人马的收获并不大,唯一能确定的,就是送伪造公函的和在民族饭店接20万的是同一个人,都是那个自称“赵全一”的男子。
由于当时没有监控,他们只能确定“赵全一”是一个30多岁,身高170cm左右,不胖不瘦,持北方口音的小眼睛男子。
但这样的男子随便在北京大街一抓一大把,要想抓到嫌犯无异于大海捞针。公安部决定发动人民群众来帮忙破案,就绘制了嫌犯的画像,向全国通报。
百姓听说居然有人伪造总理签名骗取20万巨款,都义愤填膺。一时间,北京城出现了全民找“赵全一”的盛况,甚至不少民众拿到10元钞票时都会问一下:我这钱会不会就是那20万里头的?不行,我得去报案!
由于民众的高涨热情,公安部收到了形形色色的线索,却始终没有“赵全一”的踪影。眼看着总理给的10天期限一天天过去了,案件还是没有任何进展。
这时候,杨部长安排的第三路人马找到了重要线索。
这第三路人马,就是技术鉴定科的专家。
专家通过对“赵全一”留下的物证:伪造的总理批示公函、装公函的信封、取款介绍信和赵全一手写的收款条进行分析,他们发现批款公函里有一个字写得非常奇怪,那就是“人民币”的币,简体字的“币”是上面一撇,下面“巾”,但公函里的“币”却是上面一个“人”下面一个“巾”。
难道是这个骗子文化程度不高,写了错别字?
恰恰相反!
专家道出了玄机,这个写法是当时会计人员的特殊写法,也就是说嫌犯很有可能是会计或曾经做过会计。但是北京城里那么多会计人员,难道要一个一个查吗?
当然不是!嫌犯留下的物证还藏着几个重要的信息:
1、从字迹来看,信封、公函、介绍信和收款条都出自同一个人之手。
2、从公函的格式和行文来看,嫌犯很熟悉政府内部的公文格式和书写格式,嫌犯是政府工作人员的可能性很大。
装伪造公函的信封也发现了同样的结论,这个信封有明显的擦拭和二次封口的痕迹。也就是说信封确实是G务院专用信封,只不过是一个使用过的信封被二次利用。G务院的信封只有政府工作人员才可能有。
以上两个信息,又进一步缩少了嫌犯的范围:政府机关的会计或者有做过会计的男子。但是北京是我国的政治经济中心,政府机关部门那么多,究竟是哪个部门单位呢?
最终的线索锁定在公函的公文纸上,专家发现这个公文纸的中缝有两条特殊的红线,这两条红线专业术语叫“鱼尾坟”,是中央机关单位的公文纸才有的。当时中央机关单位的公文纸都是自己印刷的,市面上根本就没有售卖。
因此,可以断定,嫌犯就藏在国家机关单位中。
由于每个机关单位印的公文纸都有所区别,只要把中央机关单位的公文纸都拿过来查一遍,就知道这种公文纸是哪个部门的。
在得到这个线索之后,当天晚上,专家组调集了十几个人翻查机关单位的公文纸,最终发现外贸部的公文纸和伪造公函使用的公文纸是同一个样式,而且那个信封,曾是G务院给外贸部发文用的。
这下,嫌犯的范围进一步缩小,就隐藏在外贸部门里。
专案组立即组织人员到外贸部进行暗中调查,外贸部的领导也全力支持配合。外贸部总共有2000多名员工,通过对性别、年龄、身高、体型进行排查,最终锁定了20个人左右。
接下去只要对这20多人的笔迹进行鉴定就可以了,他们提取了这些人的档案,做什么呢?这些档案里有每个职工填写的个人信息,只要将档案上的字和嫌犯手写收款条上的笔迹进行对比,就能找出真相。
很快,他们就找到了一个与收款条字迹相似的档案,这个人叫王倬。
专家组立即对这两份笔迹进行鉴定!
两个小时后,鉴定结果出来了:王倬的笔迹与嫌犯“赵全一”的笔迹完全符合!
为了不打草惊蛇,公安部立即对王倬展开秘密调查。
王倬,原名王连升,36岁,辽宁省辽阳人,案发时住在北京李广桥南街3号,1948年毕业于东北大学经济系,1952年9月到外贸部工作,是出口局的一名普通科员,在单位8年了,平时表现良好。
调查中,公安部发现,在解放前,王倬曾经在G民党北平特训庭看守所当过半年的收发员兼会计。
所有的证据都对上了,王倬就是伪造周总理签名骗取银行20万元的罪犯!
照理这时候就可以将王倬捉拿归案了,但是公安部担心王倬不是一个人做案,贸然行动,会让犯罪团伙将20万赃款转移。
公安部决定派侦查员对王倬进行全天24小时监视,看有没有其他同伙。
跟踪了几天后,公安部并没有发现有其他的同伙,而是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
当时,大家做饭都是烧的煤炉,正常煤炉烧出来的烟是白色的,而王倬家的煤炉冒出的烟却是黑色的,而且还有一焦油味。
一个机灵的侦察员突然叫了一声:“不好!这烧的很可能是钞票!”
他们赶紧向上级领导汇报这一情况,为了防止20万人民币被损毁,杨奇清决定提前收网。
1960年4月4日凌晨2点,公安人员翻墙进入王倬家中,将王倬逮捕归案,并搜查他的住宅。最终,他们在院里搭的简易厕所旁的墙角下找到了一个大木箱,打开一看,里面全是一捆一捆的人民币,共计191400多元。
那差的8000多元去哪了?是被王倬花掉的吗?说来令人无法相信,8000多元都被王倬用来烧炉了。
原来,3月18日当天晚上,他拿到了那两麻袋的钱后,就趁夜用自行车载回家中,为了不让人发现,他还特意走的小路。
把钱拿回家后,他将这事告诉了他的母亲,但他母亲并没有让他去自首。因为她很小就“教育”儿子“宁要贼子,不养痴儿”。这样教育出来的孩子,能不走上歧途吗?
拿到20万后,王倬却一分都不敢花,因为全城都在找“赵全一”。当他知道公安部已经查到了外贸部之后,就慌了,决定销毁证据。可那是两麻袋的钱啊,怎么处理?只能烧掉。
他家住在北京的大杂院里,一次性烧这么多钱,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他只能每天早晨5点钟起来烧炉子,但是烧了几天也只烧了8000多块钱。
那么,王倬究竟是怎么凭借一己之力策划出这样一起惊天大案的呢?
由于在外贸部工作的关系,王倬有机会接触到G务院的文件,他发现,只要是G务院的批文,外贸部就会办得特别快。
从小在母亲的影响下,就想要出人头地、做着发财梦的王倬,脑子里闪出了一个念头,如果拿着G务院的批函到银行,那银行会不会也很快就办理呢?
于是,他开始模仿周总理的签名,与此同时,他还揣摩各种中央的批文,将批文的格式和语气都琢磨了个透。
这些工作他足足准备了三年,等到他将总理的签名模仿到足可以假乱真时,他就去买来了刻刀、蜡纸、刻笔和印泥,自己制作了印章。
接下来就是要等待合适的作案时间了!
他发现自1959年国家平定西藏叛乱后,对于西藏的统战活动非常重视,这时候如果说总理要拨款给西藏修缮寺庙合情合理。
3月17日晚上,他正式着手制作公函和介绍信。
为了谨慎起见,他特意选择了傍晚作案,因为那时候银行快下班了,没有时间去确认公函的真实性。
可以说,王倬的整个策划确实非常完美,但最终还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1960年7月28日,王倬被依法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而他的母亲也因为包庇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王倬虽然罪有应得,但我们还是会为他感到惋惜。从王倬的整个作案过程,
我们可以看出他是一个非常聪明而且执着的人,这样的人如果把聪明才智用到正道上,绝对是国家的栋梁。
作为一个国家干部,他原本应该有一个美好的前程,却因为发财梦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和性命,实在是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