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曾用尽至极地简单,奢华过一程又一程的遇见。”这是一个女子的说说其中的一句,一眼,入心。
那是个很低调的女子,低调得让你忍不住要去喜欢她。她的字,很随性,很飘逸,却不张扬。她的字,很简短,很精致,却又素色。如果非要我说一句肺腑之言,那就是,她的字,胜过许多“门客三千”的人。而她,只是安然在自己的时光里,写着自己的字。
越来越喜欢这样的女子,不争,不怒,素衣,清颜,看似不食人间烟火,却原来是把生活过到了至极的简单,而简单,就是一种难得的幸福。那么,她一定就是幸福的。
路过的风,叫醒了沉睡的梦,终究,不是个为了写字而写字的女子,那些云中听雨,雾里看花的婉转,早已湮没在了时光之中,取而代之的,是锅碗瓢盆,五味杂陈的人间烟火。
自己动手,做了一份自我感觉良好的地方小吃,然后拍照,发给梦女人看。
她说,还不错,有卖相。
于是,我就想着改行,说不定可以大捞一笔。
你看,我就是这么庸俗,喜欢银子,都可能胜过自己 。
她又说,那可是你在网海奋斗N年的标志啊,末了还带着不怀好意的窃笑。
是的,这就是我纠结的原因,不续吧,奋斗标志会退级,续吧,又要百十来块人民币,一个撕心,一个裂肺,你说,我能不纠结么?
纠结中,收到好友发来的信息:妖,你还好吧?是不是我不联系你,你就永远都不会联系我了?
笑了笑,没有回复。
走着走着就散了,回忆也淡了,网络上,更是如此。即便曾经也天南海北地聊过,只是,当沉默成了一种习惯,再相对,已是无言。
都说网络很虚幻,我说很现实,很多时候,翻脸比翻书还快。今天,还在说着擦肩的遗憾,也许,明天就成了老死不相往来的过客。
三月,我把故事藏在桃花间,看心事,开成一朵朵绯红的缠绵。
他说,想要懂你很简单,读你的字就好。
这让我想起了很久之前写的一句话:我手写我心,我心诉我情,我情执我念,我念故我在。
是啊,这一路走来,我都将心放逐在了自己铺展的华丽里,抽丝剥茧。正如郁儿所说,用尽了至极的简单,奢华过一程又一程的遇见。
终于,走累了,情,连同心。
对镜梳妆时,不经意就发现右鬓角藏着的一根白发,不由得感叹,岁月,真的是把无情刀,刀刀催人老。
彼年,我这样写到:头发长长,及腰,对着镜子,浅浅一笑,定格的瞬间,看轻漾的笑靥,有几分孩子般的稚气。
此时,我这样写到:头发长长,依然及腰,只是,年华已老。只剩下不知疲倦的肩膀,担负着简单的满足,有一天开始从平淡日子感受快乐,看到了明明白白的远方,我要的幸福。我要稳稳地幸福,能抵挡末日的残酷,在不安的深夜,能有个归宿。我要稳稳地幸福,能用双手去碰触,每次伸手入怀中,有你的温度……
她说,今天,周末,这样的日子,是用来浪费的。
我说,今天,周末,有雨,这样的日子,更是用来浪费的。所以,我将自己埋进沙发,看了一天的电视剧。
无关心情,有关年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