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冬天都像小家碧玉一样,总是那么温和优雅地来。如果不是电脑下角日历的显示屏,我没想到这时候已经是下大雪的日子了,但走在街上,仍然可以看到光脚穿裙子的女人。在这样的环境下,似乎看不到四季更替的痕迹。繁花似锦,枝繁叶茂。这种现象学倒有点早春的情趣,有点寒气,但比早春更华丽多彩。
这样的冬天也很好。一到晴朗的天气,北方的秋天就有一种高爽的感觉。天空格外明亮透明,阳光温暖而不耀眼。在这样的天气里,约三四个好朋友出去玩或在操场上活动筋骨是再好不过的事了。如果不想出门,就打开窗帘,让阳光透射进来,打身体,保暖,挑一本喜欢的书安静地看半天。累了就靠在沙发上眯起眼睛,好像看到了明亮的春光。
从小在教科书上读到《济南的冬天》后,对冬天产生了特别的感情。上大学,去北方,更爱北方的冬天。北方的冬天那么直接纯洁,和北方的人民一样,热情奔放、直白。寒风吹来,雪洁白,北方的冬天以这种方式向世界展示了她的存在。冬天可以掩盖一切。再热的身材也会被肥大的衣服遮住。再怎么秀美的风景也会被白雪完全封锁。冬天也能自然地隐藏那些人,那些事的故事。
今年去了济南,想找老挝老师当年的场景。可惜去的并不是时候,并不能理解他当时的含义。只能沿着他的足迹慢慢想象当时的样子。好像我也来过。
这几年住在南方,渐渐习惯了南方温顺的冬天,自然忘记了当年寒风刺骨的感觉。以前的那些习惯最终也没有保留下来。最心痛的是,我是一个喜欢在冬天下午温暖的阳光下安静地写作的男人,再也看不到了。再翻过去的文章,有时那么美丽,有时会惊讶于自己能写出那么美丽的文章。我仍然相信,只有在下雪的季节,在某个角落里生活着蜗牛,刺骨的寒冷使头脑非常清醒。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安静地描述自己的内心世界。当时所有的心都有反应,此时,只有一个人在这里骂古尔比。
也许怀念的不是当时的那种场面,而是怀念的时候的感觉。
我还记得那年冬天他们的离别。不知道过了多少年,其实应该已经放下了,但他联系我的时候已经没有当时那种随便的问候了。问我在哪里工作,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记得当年写两篇《冬天的记忆》的时候的感觉还是很清晰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不能再写那些文章了,也没有人再去看了。现在似乎有点做作,但那是当时最真实的感觉。不经历那时的年少轻狂,怎么能理解呢。但是多愁善感。随着年龄的增长,好像快要死了的事情现在好像云风变轻了。我记得有人问,随着年龄的增长,相信爱情是否更容易。回信写得很好。不是不相信爱情,而是更能分辨是不是爱情。这就是经验。这就是成长。虽然会经历阵痛。成长的不快让它埋在冬天的迷雾中,到了明年,云开了,大地复苏了。
以为我那么爱寒冷的我会违背广州的冬天。
但是我发现我变了,没有那么坚持,没有那么抵触。每个冬天都有故事发生,不坚持过去,可以拥抱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