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告诉记者,创建精品群的目的正在于此,现在普通水军刷评论的作用不大了,只有精品评论才能让人信服。
此次任务需要记者扮演一名“资深体验员”,并表示用了这款面膜后颇为惊喜,于是撰写了长篇“种草”文章。当然,评价文案的框架是提前设定好的,但需要记者按照这个思路添油加醋进行发挥,以增加可信度。
据了解,这类任务在水军群里被称为“推广”。
记者和该管理员接触多次后,对方竟有意将记者“拉入麾下”,成为他们组织的成员,承担类似水军群群主的工作。
为更深入调查,记者同意了该管理员的邀请。之后,记者的工作从原来的接任务变成了派任务:每天从更加高级、更加隐蔽的群里获取任务,然后作为“小头目”在扣除自己的利润后,转发到水军群里。每个任务的价格在0.5元到1.5元不等。水军群群主可以从中抽取百分之二十作为利润,自己留下。
其间,记者也接到几个金额比较高的大任务,如关注某企业微信公众号等,由于操作复杂,而且有时还需要录入个人信息,因此报酬也水涨船高。在高佣金的诱惑下,这些任务很快会被一些群主接走。
记者尝试接过一个刷评论的任务,在发到群里后,立刻有几十人前来领任务,之后的两个小时里,记者的QQ对话框中一直挤满了对话窗口,或是接任务或是完成任务后前来领赏的。
为更进一步深入调查,记者向该管理员提出“升迁”的意愿,被拒绝。该管理员称,“大头目”都是给雇主的亲信准备的,因为这里面“油水”多,没有关系的人轻易是进不去的。
“拿影视圈来说,你需要和某个艺人的经纪公司扯上关系,才有机会当上‘大头目’,毕竟没有人知道你是不是替别人家来搞破坏的。”该管理员说。
水军行为涉嫌违法
需要多方协同治理
电视剧、电影好评如潮但是并不好看;看直播的时候经常会飘过大批相同的弹幕;一篇文章的阅读量顷刻间便上涨到10万+;网络购物的时候许多评价总是出人意料的一致……随着调查的深入,上述情形似乎有了答案。
那么,网络水军是合法存在吗?
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看来,网络水军一般指受雇于公关公司或网络组织,由公关公司或组织支配,出于炒作或诋毁等目的,为他人发帖回帖造势的群体。水军通过发帖进行炒作诋毁其他市场经营主体进行非法牟利,是违法犯罪行为。
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星水说,网络水军行为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干扰破坏网络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水军行为侵害人身权益的,不但要停止侵害、弥补过错,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雇佣、组织、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发布、转发网络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被侵权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上述司法解释还规定了承担责任的方式: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或者恢复名誉等责任形式的,应当与侵权的具体方式和所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侵权人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网络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裁判文书等合理的方式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侵权人承担;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目前,水军群体仍活跃于各大网络平台,如何进行规制?
姚金菊认为,水军的规制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多管齐下才能取得明显成效。首先,社会大众要增强法律意识,加强网络规范使用的社会宣传,让人们意识到在网络上恶意造谣及通过水军盈利的途径是不合法的,涉嫌违法犯罪,进而严格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在使用互联网时,遵守互联网平台的规定,理智看待互联网上的内容。同时要加强自身防范意识,不接受他人教唆,不跟风进行评论或删帖、发帖。
其次,网络平台要继续提升自身对网络用户的管理能力和内容审核力度。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今年年初发布关于《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六条提出“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冒用组织机构、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虚假注册的,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第九条提出“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审核、日常巡查、应急处置等管理措施,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这些规定通过后,在很大程度上会加大网络传播成本。
再次,各个执法监管部门间对网络水军的规制要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尤其是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厘清网络水军的认定要件,明确更具体的治理手段。(记者 韩丹东 实习生 王意天)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