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红标,男,汉族,中共党员,1996年参加公安工作,从警26年。现任汝州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梁红标同志信念坚定、积极进取、善思敢为、作风务实,曾被河南省公安厅授予“个人二等功”荣誉称号,并多次被汝州市人民政府评为平安建设、政协、经济运行、政法、政法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林业等先进个人。
时代在变,不变的是初心和力量;故事在变,不变的是使命和担当。今天让我们来听听森林守护者的故事。
今年48岁的梁红标2017年走上森林公安岗位,5年来,他心系森林,躬身为民,爱岗敬业,不辞劳苦,把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入到森林公安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森林警察大队在他的带领下,精诚团结,锐意进取,先后获得集体二等功一次、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六人次,荣获“2018-2019年度河南省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2018年度全省森林公安工作优秀单位”、平顶山市“2019年度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
信念坚定 不忘初心
干一行,爱一行,是梁红标的性格。5年前,梁红标是一名派出所的所长,5年后,他是一名经验丰富的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谈起当初的选择,梁红标说:“当初领导选中我,我觉得很光荣,我穿上这身警服,依然觉得自己的职责很神圣!从警26年来我从不后悔。”
就是这种朴素的忠诚,陪着他一路走来。26年来,组织安排他去哪里,他就义无反顾地扎根在哪里。
自2017年到森林公安任职后,梁红标同志通过立制度,定规矩,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当年底,汝州办案数量一跃上升至全省第二名,刑事案件立案数增长960%,刑事拘留人数增长650%。被时任省森林公安局局长批示:汝州执法办案数量“飞跃式”上升,信访案件“断崖式”下降,值得在全省复制、推广。
爱岗敬业 无私奉献
抓执法办案,重在林地大案。自到森林公安任职以来,为破解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这一“硬骨头”,梁红标同志不断摸爬滚打,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林地案件办案经验。数年来共办理林地案件110余起,即有政府性项目,也有私挖乱采、河道采砂等诸多涉林案件,侦办了一批群众关注度高、政府重点关注的林地案件。同时,为解决林地案件“补种树木”、“恢复原貌”操作难、实施难等问题,他主动协调检察院、林业局,积极探索生态修复补偿制度,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生态修复机制。
森林防火是森林公安重要职责之一, 2021年,森林公安共参与扑救林火数百余起,特别是在汝州市大峪镇黄窑村火灾现场,梁红标同志亲自带领大队民辅警26小时冲锋在火灾一线,终使火势得到控制。
为提高森林火灾破案率,他又创建了森林公安与森林消防大队联防联动机制,仅2021年就侦破涉林火灾类案件9余起,有力震慑了涉林火违法犯罪。特别是在春季火灾多发期,曾因“三天连破两起失火案”被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在全省推广先进办案经验。自2021年3月17日接管非法采矿执法业务以来,面对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梁红标同志义不容辞,先后带领大队全体人员开展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对私挖乱采的打击力度。2021年森林警察大队共立案查处破坏自然资源领域刑事案件58起,破案6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8人,其中非法采矿案1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9人,有罪判决6人,极大震慑了矿产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
勤恳务实,立足本职
多年来,梁红标同志坚持从严治警总方针,始终将执法权力关在制度笼子里,坚决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2017年以来,森林公安未发生一起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同时,坚持从优待警,宽严相济。上任以来,先后解决了森林公安民警执勤岗位津贴、加班补贴问题,建立警营餐厅,帮扶困难民辅警,一切为民辅警工作顺心、生活舒心而努力,从而赢得了全体民辅警的忠心爱戴。
2020年年底,新冠疫情发生时,梁红标同志未雨绸缪,先期从医药公司购得一次性医用口罩20000余只,在随即出现“口罩”慌时,不仅解决自己执法办案大问题,也力所能及在郏县发生疫情及相邻单位困难时给予了鼎力相助。时至今日,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梁红标同志带领森林公安全体民辅警为疫情攻坚时刻准备着,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相信最终战胜疫情。
他脚踏实地,任劳任怨,他以自己对大森林的无限热爱和对森林公安工作的满腔热忱,扎根基层,无私奉献,为汝州的绿水青山生态保护贡献森林公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