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转账性质的界定
很久没有记录工作了,今天特别有感触,所以想分享给朋友们。
我的当事人是个长相甜美、工作不算稳定的女孩子,谈了一场自认为惊天泣地的爱情,在一起一年多,为此前前后后后通过微信、支付宝、现金的方式为男方花费多达50多万,其中30万还是通过网贷平台借来的贷款。随后,男方因为其他原因涉嫌诈骗被抓,女孩为男方多方奔走、茶饭不思,突然发现对方已婚,自己不仅在这场恋爱中扮演着尴尬的角色,还面临着网贷平台的贷款,女方整理一下手机才发现,自己在这场所谓的爱情中,已经付出了50多万巨款,女孩时至今日依旧陷入男方为其编织的爱情美梦中......
诚然,爱情是美好的,不能用金钱去衡量,也不能用自己的标准去看待别人的爱情。见惯了以爱的名义,付出沉重的金钱代价的饮食男女,因此,希望我的朋友们,在爱情中可以浪漫、感性、不物质,但更要擦亮眼睛。
恋爱期间的的互相转账,除非自己真的无所谓,最好还是界定清楚。是属于单纯的赠与性质,附条件赠与、还是属于借款,一定要表达清楚,借给对方的最好写借条,即使没有借条,在微信聊天,或转账时一定要备注清楚,该笔款项的用途、性质,否则很容易被定性为赠与,是拿不回来的。
一定要注意区分转账的性质:
一、逢年过节、生日以及各种纪念日等特殊时间点,互相转账的钱款往来。在没有特别的表达和定义的话,这些钱款的往来一般额度不会特别大,都会被认定成赠与的。
二、因为一些特殊原因的转账,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达,比如:明确表达了给对方多少钱,用途是干什么的,也会被认定为赠与。
三、直接转账的,没有明确表达的。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双方沟通的具体内容来判断是赠与还是借款。现实中,不管双方是恋爱关系还是其他亲戚朋友的关系,一般在转账的时候,或多或少多会沟通几句,涉及到这钱用来干嘛的,要多少金额等等,一般很少无任何缘由的转账情况,这些聊天最好完整保存。
我上述的当事人,因为每次转账前,男方都是以爱的名义,先打电话说借点钱周转,没有录音,微信上也真的只有转账记录,双方微信沟通上也完全无法体现属于借款性质,这笔款项走民事诉讼程序就很难被认定为借款,只能通过其他方式追讨,在此不再赘述,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既浪费了精力、金钱、时间,内心也受到深深的煎熬......
爱情需要理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希望所有的有情人在爱情的道路上能所遇皆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