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云: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内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本段文字,表达了老子对自己提出的“道”的认识。
首先,他明确地承认自己“不知其名”,“道”也不过是自己用具体的文字做个表达,直白地说,就是一个名字而已。这与第一章中的“道可道非常道”,直接提出的“道”,做了一个解释。
其次,老子对“道”难以名状。“强为之名”表达了老子的困顿。“名”并不是起名字的意思,“名”是描述、表达的意思,用来表示“道”的形象。所以,“勉强”用“大”来表达。
这一章中,开头是“有物混成”,与这里的“不知其名”,形成了前后呼应。此物无名无姓、无始无终,无形无象,先于天地而存在。“大道”二字,也不过是“勉强”而用。
逝,为流动、运转不息的意思。如“逝者如斯夫”。因为大,所以运转不息。因为不断的运转、变化,因而久远、绵延,因而又会不断的反复、往返。这段文字表达了老子对“道”的认知,认为“道”自身不息,这与前面的“独立”、“周行”相呼应。
由此,老子提出了“四大”的观点。道当然大,天也大、地也大,而人也属于其中之一。因此,就有了天道、地道、人道。这四大的先后从属关系分别是:人道遵循地道,地道遵循天道,天道遵循大道,而道自身,则效法自然。自然即是无为。
我们可以通过我们的生活环境可以得出上面的从属关系。因为日月运转的不同,地球上有热带、寒冷的变化,因此大地便有了荒凉的南北极、茂盛的赤道。人们选择居住的环境,是依据地势而行,向阳、背风、近水、植被丰富等等。
虽然前面列出了先后从属关系,但是人,终归是可以直接效法大道的。古人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这是遵循天道。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这是遵循地道。在此基础上实现超越,那就是遵循大道,从而有了“德”,就是《道德经》中多次提到的“尊道贵德”。因此,“人亦大”,可居其一。从中可以看出,老子对于人类,是多么地重视,委婉表达了“人身难得”的意思。
【待续】
——学习传统文化,增长人生智慧。欢迎关注知本学社。我是宗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