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快评|网络昵称中岂能有低俗侮辱词汇
昨天,微博官方发布公告,要求用户昵称中带有明显低俗或侮辱性词汇组合的,要限期更改,若在12月8日仍未改掉违规词汇,则昵称会被删除重置或者账号暂时被禁言。
图片来源:东方IC
网络昵称切不可任性,既不能违背法律法规,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早在2015年,国家有关部门就出台了《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规定共十条,对公众上网注册或使用的账号名称(包括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进行规范。然而,随着近年来各种社交媒体平台的出现,网络昵称的乱象也层出不穷,比如:有些“饭圈女孩”(明星的粉丝群体)在微博中给“新型冠状病毒”起了一个昵称叫“阿冠”,并以拟人漫画形式编排了各种“爱恨情仇故事”和低俗网络段子。
互联网上的所有活动,都是现实生活中的人在参与。网络昵称乱象的存在,除出于“博人眼球”的目的起一些哗众取宠甚至违法违规的昵称外,也有人通过网络匿名性的特点和审查漏洞,谋取一些不正当利益。
这些昵称一方面破坏了正常、健康的网络生态。另一方面,这种乱象所产生的副作用又会从网络世界蔓延至现实世界,损害现实世界中网友和公众的利益,特别是在一些网络诈骗活动中,一些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违规词汇昵称,来迷惑受害者。对此,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最近将集中力量整治用户账号名称信息违法违规问题。
对于网络昵称,我们并不排斥创新,但是像“二货”“SB”“瘪三”“娘炮”这样低俗或侮辱性词汇决不能出现在昵称中。国家网信办日前公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注册账号时,应当与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签订协议,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网络平台来说,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依照网络文明准则,积极引导用户文明用网、文明上网,引导用户合理使用网络昵称,坚决杜绝低俗或侮辱性昵称,推动网络文化良性发展。广大网民也要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网络昵称,共同营造文明健康的网上精神家园。
方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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