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一男子在微信聊天时骂人,结果却被告上了法庭!近日,江阴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始于微信群的名誉权纠纷。 一言不合,212人微信大群里公然开怼

王某和李某是住在江阴同一小区的,并且二人都在小区的业主交流群里,李某还是小区的业委会主任。

近日,王某和李某所在的小区在选聘新物业,在给新物业提建议时,王某与李某在业主群里发生了口角,王某的暴脾气也一下子上来了,在有212名业主的微信群里,多次公然辱骂李某。

李某被骂后,心中也是极度委屈,他作为业委会主任,不拿任何报酬,只是本着一颗热心,为业主们服务,这样还被公开辱骂!李某越想越难受,于是以王某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至江阴法院。

在微信群发布道歉声明!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在有212名业主的微信群中公开对李某进行辱骂,并使用了贬损性道德评价词语,客观上会引发其他业主对李某品行的怀疑和猜测,导致公众对李某的社会评价降低,故王某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考虑到王某与李某是邻居关系,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调解,耐心对王某释法明理。经调解,王某当场向李某赔礼道歉,同时在微信群内向李某发布道歉声明,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李某当庭撤诉。

提醒 微信、微博等网络社交平台并非是绝对的私人领域,更不是法外之地,参与者在发表言论、发布信息时要注意恪守礼仪规范,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不能口无遮拦,更不能逞一时之快口出恶言,甚至造成侵权行为,触碰法律底线。

(来源:江阴市人民法院)

来源: 无锡eTV全媒体